关于报送2025年度莱西市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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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市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现将2025年度**市药品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一)评审范围:

1.**市药品技术****委员会组建单位为****,其评审范围为:****药行业中从事医药(不含兽药)生产、科研、设计、经营、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技术转化运营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医药技术人员。

2.从事药品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户籍地或居住地属**市),通过其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服务中心逐级推荐申报。

3.公务员(含列入参****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权限:

(中)药师、(中)药士职称。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评审表、评审费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单位统一上交审核通过人员纸质材料《**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系统导出,双面同向打印),《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人员顺序应与单位推荐排序一致,评审费(初级100元每人次,缴纳现金)。

报送地点:****(地址:**市**路105号0451房间)。联系电话:****0230。

****管理局联系电话:****8902。

三、申报评审政策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1)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四、申报流程

申报初级药品技术职称,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的申报程序,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在左上方隐藏菜单点击“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新增路径”,搜索“****管理局”保存申请并等待审核。已正确建立路径的无需重新申请,已申请的错误路径可自行修改或删除。路径审核通过后,点击“职称申报数据审核”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职称申报数据上报-非委托评审人员未上报”查询后点击“数据上报”。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申报人员须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详见****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及本通知要求。

3.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需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上报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申报资料,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局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细则》执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

(四)**市药品技术初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市药品技术初级评委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审核通过”即为评委办事机构已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再受理材料的更换、补充及修改等事宜。受理的材料将送交**市**市药品技术****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政务网”进行公示。

(五)送交《**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系统中显示**市药品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个人须在此表上由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连同评审费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至主管部门。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至****。

4.按照《****委员会 ******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有关规定,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

(六)评审结果公示及其他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政务网(网址:http://www.****.cn/)进行公示。对**市**市药品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将《**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取回。《**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五、材料填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2.基本信息: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申报信息: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报单位”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4.学历学位信息:应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填写学信网学历验证码,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证书查询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5.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按实际获得职称、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的原件扫描件。填写获得职称、职业资格时间时,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该时间为准;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职称后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除上传职称证书外,还须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

改系列申报的,还需上传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事业单位经批准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即每年完成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提供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

9.工作经历:应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0.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应根据“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对应填写相关信息,建议每类填写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公布文件等;“课题”应上传课题、项目公布文件或申报书、结题结项批复或验收证书等;“专利”应上传专利证书、专利内容、推广应用证明等;“论文”应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英文论文,需上传论文检索证明;“著作”需上传封面、图书在版编目、作者(编委)信息、目录页等。“时间”填写证书或相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报刊、著作等的出版时间。“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人数”格式填写,独立完成人填写1/1,以此类推。

11.六公开监督卡:上传《推荐申报**市药品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需所在单位盖章、相关人员签字。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全市通报,提交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及《****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特别强调。****、****管理局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市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附件:1.**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pdf

2.推荐申报**市药品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六公开”监督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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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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