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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物流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罗****社区**路3008号悦彩城(北地块)写字楼1303
被投诉人1:****(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路726号16-18楼
被投诉人2:****
地 址:****陵园西路56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思成路25号101房(仅限办公用途)(不可作厂房使用)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公司除价格扣分外,其他部分得分近乎满分,评标委员会没有进行独立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