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青盛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5-10-31 10:00:00 |
| 发布单位:****工程局有限公司翰青盛QBJP2021-20(251)地块56亩房地产开发 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 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 | ||||||||||||||||||||||||||||||||||||||||||||||
| 公告内容: | ||||||||||||||||||||||||||||||||||||||||||||||
| 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 (招标编号:JZGS-HQS-ZB-06-202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东五路以东、凤巢一路以北。 建设规模: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占地面积约56.58亩(37720.59 ㎡),本工程地上建筑由10栋高层住宅(二类高层),1栋多层配套用房(主要为物管用房),2栋单层附属用房(分别为门卫室、垃圾房)组成,地下建筑为两层,主要功能为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40917.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8259.69㎡、地下建筑面积约42658.3㎡;容积率 2.50,建筑密度16.58%,绿地率 35%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 。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22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ma.****.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10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图纸每套 / 元,****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2025年 11 月 5 日 10 时00分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汇款账号: 01-99-012919-01 开户银行: ****公司**马甸支行 4.4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招标标书款”或“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56亩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一标段招标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 月 10 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翰青盛 QBJP2021-20(251)地块 地 址: 56 亩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莫思怡 联 系 人: 电 话: 188****9674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2025年 10 月 31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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