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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4MAD6HXM09E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文仙 |
| 李文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自治区**市**区110****公司东侧院内1#2#3#房屋 |
| ****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110****公司东侧现有工程库房内 |
| 经度:109.9080 纬度: 40.675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06 |
| 包环管字150204〔2025〕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4MAD6HXM09E001V |
| 2025-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2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4MAD6HXM0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04MAD6HXM09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91MABRB52831 | 竣工时间:2025-03-31 |
| 2025-06-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0 |
| 2025-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收集、转运、贮存14类危险废物变为收集、转运、贮存18类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规模5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收集、转运、贮存14类危险废物变为收集、转运、贮存18类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规模40000t/a |
| 由于****废铅蓄电池贮存区面积较小,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量由40000t/a降为25000t/a,其余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量不发生变化,合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400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卸车、入库-分区贮存、运行管理-装车过磅-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卸车、入库-分区贮存、运行管理-装车过磅-出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一套干式酸雾净化器(TA003)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进入****郊水质净化厂;减振垫、低噪音设备;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包装袋贮存于HW49危废贮存区内,交由**海****公司处置;1#、2#及3#贮存库贮存区地面、墙面、导流槽、集液池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墙面、导流槽、集液池在防渗工程的基础上进行防腐施工;各贮存区均设置堵截泄漏的裙脚;应急事故池位于1#贮存库南侧,容积为100m3,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废水 | 实际建设情况:1#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一套干式酸雾净化器(TA003)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进入****郊水质净化厂;减振垫、低噪音设备;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包装袋贮存于HW49危废贮存区内,交由**海****公司处置;1#、2#及3#贮存库贮存区地面、墙面、导流槽、集液池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墙面、导流槽、集液池在防渗工程的基础上进行防腐施工;各贮存区均设置堵截泄漏的裙脚;应急事故池位于1#贮存库南侧,容积为100m3,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废水 |
| 由于实际建设时通道宽度进行调整,导致1#和2#贮存库内危废贮存区分区面积略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未提及叉车、二级活性炭吸附箱的规格型号 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136t/a、0.0024t/a、0.00086t/a、0.00228t/a | 实际建设情况:购买规格型号为CPC的叉车1辆,规格型号为HXT-1500的活性炭吸附箱2套 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278t/a、0.0026t/a、0.0855t/a、0.0136t/a,与环评核算量相比分别超出0.0144t/a、0.0002t/a、0.0846/a、0.0113t/a。其中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量较环评计算量增加8.3%<10%,根据环评计算量反推,仅当氨、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未检出,才能不超环评计算量,不符合实际情况 |
|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生产设备规格型号发生变化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97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124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66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945.28 | 0 | 0 | 0 | 9945.28 | 9945.2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214 | 0 | 0 | 0 | 0.121 | 0.121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进入****郊水质净化厂 |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废水排放口(DW001)pH值在7.1~7.3之间,SS、COD、BOD5、NH3-N、总氮、总磷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8mg/L、63mg/L、22mg/L、34.7mg/L、62.7mg/L、1.97mg/L;SS、COD、BOD5、NH3-N、总氮、总磷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6.13mg/L、58.88mg/L、20.69mg/L、33.41mg/L、61.61mg/L、1.9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 1 |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1根25m高排气筒(DA001);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根25m高排气筒(DA002);1套干式酸雾净化器(TA003)+1根25m高排气筒(DA003)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35kg/h);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14kg/h;硫化氢:0.9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100mg/m3,0.915kg/h;硫酸雾:45mg/m3,5.7kg/h;氮氧化物:240mg/m3,2.85kg/h);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车间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0.20mg/m3;硫酸雾:1.2mg/m3;氮氧化物:0.12mg/m3);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1#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贮存库废气经库房内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干式酸雾净化器(TA003)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2#及3#贮存库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排气筒(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847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35kg/h);有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4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85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248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18(无量纲),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14kg/h;硫化氢:0.9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排气筒(DA002)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62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35kg/h);有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5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04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11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限值为1318(无量纲),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14kg/h;硫化氢:0.9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排气筒(DA003)有组织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8kg/h;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67kg/h;氮氧化物未检出。DA003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100mg/m3,0.915kg/h;硫酸雾:45mg/m3,5.7kg/h;氮氧化物:240mg/m3,2.85kg/h)。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0.8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08mg/m3,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0.01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025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氯化氢:0.20mg/m3;硫酸雾:1.2mg/m3;氮氧化物:0.12mg/m3);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0.084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012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10(无量纲);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仓库门窗/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9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
| 1 | 减振垫、低噪音设备 | 厂界北侧、西侧及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 通过在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措施减震、降噪,车间隔音,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技改项目》厂界北侧、西侧及东侧昼间噪声最高值57.7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8.9dB(A),厂界北侧、西侧及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南侧噪声最高值58.1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8.8dB(A),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1 | 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包装袋贮存于HW49危废贮存区内,交由**海****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储运和转移管理,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分局备案,做好项目的应急联防联控,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同时,在项目设计、建设、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要求。 | 本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消防设施等,已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150204-2025-012-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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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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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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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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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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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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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