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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招标人通知,现对****-**瀚蓝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做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附件图纸:**四期焚烧厂总平面汇总_t3.dwg》更改为《附件:图纸10.31》
本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若供应商认为上述调整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的,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次日内回复本通知并说明理由,否则,视同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wxsb@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标书代写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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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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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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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wxsb@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中心18号楼13层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卢扬华、熊睿晨
电 话:0592-****518、****394
电子邮件:luyh@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