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湘东村建新片湘湖畈土地 ]标的的补充公告(1)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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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村建新片湘湖畈土地 ]标的的补充公告(1)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0时21分

关于**村建新片湘湖畈土地 租赁的变更公告

1、本项目租赁公告及交易须知中的“①委托方对上述所有标的经营有业态限制(经营范围要求:水稻,最终以委托方认可为准),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改为:“①委托方对上述所有标的经营有业态限制(经营范围要求:种植,最终以委托方认可为准),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2、土地使用承诺书的格式以本公告发布的附件为准:

附件: 土地使用承诺书

本公司/本人。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土地用途明确

本公司/本人承诺,所招租取得的上述**村建新片湘湖畈土地将严格且仅用于种植。不会将该土地用于建造建筑物、开发商业项目、堆放废弃物等其他任何非种植相关的用途。

二、合规种植操作

在进行种植过程中,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农业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行业规范。采用科学合理的种植方法,确保种植活动符合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不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保证种植的品质和安全。

三、接受监督检查

本公司/****政府相关部门、土地出让方等对该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如实提供与种植相关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包括种植计划、农事记录、投入品使用情况等。

四、违约责任承担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土地出让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本公司/本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并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相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人(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租人:****

联系电话: 173****1509、180****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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