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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10/2025-36104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294号
成文日期: 2025-10-31
关于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新村护磅及排水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294号
关于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新村护磅及排水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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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新村护磅及排水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华府文〔2025〕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新村护磅及排水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新村护磅及排水沟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华山镇麻坑村。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护磅约70米,高约2.5米、宽0.8米;**排水沟36米、高约0.4米、宽0.65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