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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第一批”**市巡游出租车202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的公示
因审核工作量较大,原定第一批拟发放信息公示时间需作出调整,发放时间同步顺延。调整后第一批拟发放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9日(共计30天)。现将第一批拟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第一批**市巡游出租车202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或需变更公示信息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公示期结束前前往市****执法大队综合业务科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复核要求的,视为无异议,奖励资金将按公示信息发放。
尚未上报本次奖励资金申领材料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可前****公司递交材料,按流程申报。
第二批拟发放信息公示时间将顺延,计划于第一批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公示时间及内容将另行发布公告。
特此公示。
1.《**市巡游出租车汽车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拟发放人员名单》
2.《**市巡游出租车汽车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拟发放人员名单》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