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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业主: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现将**县荣泽房****公司申请降低荣泽翡翠园小区项目停车位配建数量相关事宜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10月**县荣泽房****公司向我局申请降低荣泽翡翠园小区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数量。经核,业主申请调整事项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要求,因项目属于部分已建、已售、已交付使用,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征求业主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二、用地情况及调整信息
| 用地权利人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停车位置指标调整信息 |
| **县荣泽房****公司 | 荣泽翡翠园小区项目 | 城镇住宅用地 | 机动车位按1.5车位/100㎡商业建筑面积和0.8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调整为0.8辆/100㎡商业建筑面积和0.8辆/户 |
三、公示地点
1.****政府网站
2.项目现场:荣泽翡翠园小区公示栏、售楼部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有意见的,可书面向我局****办公室邮箱:****@126.com。
******局办公地点:**县**镇芝州二路73号,联系电话:0772-****125,邮编:546200。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