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决定面向**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公共**交易拍卖机构,协助开展**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拍卖、挂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须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有近两年与**市****交易中心**的业绩);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资料提交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固定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适用);
****中心组织土地出让拍卖(挂牌)活动拍卖师身份证、《中华人民**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有效期限内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
(七)无违纪、违规诉讼案件及不良记录说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原件备查,原件经核验无误后退还。除原件外,以上资料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三、资格确认
请有意向的拍卖机构于2025年11月12日17时前将资料送达****(**县齐乐镇外西街6****审批局3楼)并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其资格。
四、协议签订
2025年11月13日在****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055
联系地址:****(**县齐乐镇外西街6****审批局3楼)
****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