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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1MA29B5LW8P | 建设单位法人:洪彪 |
| 金莎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马鞍街道兴滨路6756号 |
| ****年产4亿米梭织布、1.8万吨针织布高档印染面料迁建项目 (先行)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13-C1713-棉印染精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马鞍街道兴滨路6756号 |
| 经度:120.72003 纬度: 30.2408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3 |
| 绍市环审〔20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1MA29B5LW8P001P |
| 2018-03-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00 |
| 25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1MA29B5LW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1MA29B5LW8P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600MA2886EB71 | 竣工时间:2025-06-13 |
| 2025-06-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5-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s.****.cn/index.php?c=show id=153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在**省**市**区马鞍街道兴滨路6756号完成**(迁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亿米梭织布、1.8万吨针织布高档印染面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359亿米梭织布、1.511万吨针织布高档印染面料 |
| 由于6台定型机、抓毛机、剪毛机等设备暂未到位,本次为先行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雪纺染色布1680万米/年、T/C梭织染色布5800万米/年、N/R梭织染色布6800万米/年、涤纶梭织染色布840万米/年、人棉梭织染色布8820万米/年、全棉梭织染色布9650万米/年、N/R针织染色布5050吨/年(不包括中间定型、抓毛和剪毛工序)、涤纶针织染色布7800吨/年、人棉针织染色布2260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雪纺染色布生产工艺、T/C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N/R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涤纶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人棉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全棉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N/R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涤纶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人棉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雪纺染色布生产工艺、T/C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N/R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涤纶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人棉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全棉梭织染色布生产工艺、N/R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其中中间定型、抓毛和剪毛工艺暂时未上)、涤纶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人棉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 |
| N/R针织染色布生产工艺较环评减少中间定型、抓毛和剪毛工序,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本次为先行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污水零直排”要求,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屋面清洁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全部回用,做好清质污水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规定的要求。项目依托天圣化纤一分厂建设的1套预处理总规模达48000t/d污水预处理装置,分两期实施(一期24000td、二期24000t/d),膜处理回用工程规模为48000t/d,分两期实施(一期24000t/d、二期24000t/d),1套7200td的碱减量废水酸析装置。**1套200t/d的丝光废水淡碱回收装置。丝光废水、碱减量废水应进行单独处理。部分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纳管。纳管废水由**柯****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收集措施,提高各类废气的捕集率。车间定型机应合理布局,车间抽排废气应达标处理。定型、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称料间、危废贮存库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烧毛废气经“滤筒+水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纤维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和污泥堆场进行密闭设置,臭气采取“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简高度需符合规范要求。以上所有废气处理设施均应安装用电监控装置。项目定型等排放的油烟、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应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烧毛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非甲烷总烃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具体限值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好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屋面清洁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进入调节池。项目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包括印染废水、废气治理废水、设备及地面拖洗废水、中水回用设施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印染生产;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喷淋补充用水为中水,多次循环回用去除表层浮油的喷淋洗涤水排入污水调节池;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调节池;丝光废水直接回用于丝光生产;碱减量废水经酸析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一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达到**柯****公司设计进管标准后排入**柯****公司集中处理,经**柯****公司集中处理达到**柯****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污水排放设流量计,****环保局网络。每月废水达设定限值即自动关闭阀门,不再排放。 32台定型机(3套“1拖1”、5套“1拖2”、7套“1拖3”、2套“1拖4”,均为中压蒸汽)经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达标后通过48米及以**排气筒排放;17台烘干机(2套单独“1拖2”、1套单独“1拖3”,其余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均为中压蒸汽)经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达标后通过48米及以**排气筒排放;烧毛机废气采用2套“水喷淋+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称料间废气(9套)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44米及以**排气筒排放;一期污水站废气(2套,格栅井+调节池+混凝初沉+中和沉淀池+厌氧池+厌氧沉淀池+A/O池+二沉池+三沉池)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32米及以**排气筒排放;一期污水站废气(2套,污泥浓缩池+压滤间+污泥仓库)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41米及以**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6米排气筒排放;抓毛、剪毛相关生产设备暂未到位,不产生该股废气。企业通过加强称料间、危废贮存间和生产设备的密闭性、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罩和通风管道进行检查,加强废气收集,来减少厂区无组织的排放。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车间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固设备底座、合理布局车间等措施隔声降噪。同时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项目已落实环评中的治理措施要求。 |
| (1)废水: ①环评中**1套总处理能力为48000t/d污水预处理装置(包含7200t/d碱减量废水处理装置、48000t/d膜处理回用装置),分二期实施,一期处理规模为7200t/d碱减量废水处理装置、24000t/d污水处理装置和24000t/d中水回用系统,二期处理规模为24000t/d污水处理装置和24000t/d中水回用系统,一期污水预处理规模可满足项目废水处理要求,二期污水预处理装置为后续项目做预留。实际污水处理二期均尚在建设中,一期已建成污水预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与原审批一致,目前一期处理规模能满足现有项目达产后的废水处理要求,二期污水预处理装置为后续项目做预留,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②环评要求丝光废水经一套200t/d的淡碱回收装置蒸发回收碱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实际丝光废水直接回用于丝光工序,该变动未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气: ①环评审批38台定型机(9套“1拖2”、11套“1拖3”,均为中压蒸汽),17台烘干机(2套单独“1拖2”,其余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均为中压蒸汽),废气处理装置均为“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目前32台定型机(3套“1拖1”、5套“1拖2”、7套“1拖3”、2套“1拖4”,均为中压蒸汽),17台烘干机(2套单独“1拖2”、1套单独“1拖3”,其余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均为中压蒸汽),废气处理装置均为“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实际烘干机废气排放口较环评新增1个,该变动废气处理装置未发生变化,新增排气筒均不属于主要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动;②环评中设计烧毛废气采用2套“滤筒+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处理设施变为“水喷淋+碱喷淋”,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且根据计算排放总量控制在环评审批范围内,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③环评设计抓毛、剪毛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由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由于抓毛、剪毛相关生产设备未到位,因此不产生该股废气;④环评设计污水站废气收集后采用6套(一期和二期各3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站二期尚在建设过程中,因此配套的3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也在建设中,一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4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一期污水站废气排放口较环评新增1个,该变动废气处理装置未发生变化,新增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动;⑤实际排气筒高度与环评相比有出入,部分排气筒高度较环评降低,但降低高度控制在10%以内,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废:环评中要求危险固废室内堆场面积约960m2,污泥仓面积约1200m2;实际利用天圣危险固废室内堆场1间(2层),面积约1584m2,1间污泥仓,面积约1452m2,较环评面积增大。 其余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部分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按要求落实原有项目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已制订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330603-2025-061-M)。已设立1个故应急池(总容积5358立方,有效容积4788立方)。已按要求落实原有项目整改工作。有效防范了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委托了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于2025.7月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4.8246 | 299.232 | 0 | 0 | 244.825 | 244.825 | |
| 5984.64 | 881.37 | 5984.64 | 5984.64 | 0 | 881.37 | -5103.27 | |
| 119.693 | 21.45 | 119.693 | 119.693 | 0 | 21.45 | -98.2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79.539 | 42.84 | 179.539 | 179.539 | 0 | 42.84 | -136.69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3.19 | 0.024 | 23.19 | 23.19 | 0 | 0.024 | -23.166 | / |
| 61.98 | 0.024 | 61.98 | 61.98 | 0 | 0.024 | -61.956 | / |
| 90.08 | 14.77 | 73.918 | 90.08 | 0 | 14.77 | -75.31 | / |
| 84.43 | 7.4 | 75.865 | 84.43 | 0 | 7.4 | -77.03 | / |
| 1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柯****公司设计进水指标要求,接入**柯****公司集中预处理;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漂洗用回用水水质要求。 | 企业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屋面清洁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进入调节池。项目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包括印染废水、废气治理废水、设备及地面拖洗废水、中水回用设施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印染生产;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喷淋补充用水为中水,多次循环回用去除表层浮油的喷淋洗涤水排入污水调节池;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调节池;丝光废水直接回用于丝光生产;碱减量废水经酸析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一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达到**柯****公司设计进管标准后排入**柯****公司集中处理,经**柯****公司集中处理达到**柯****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污水排放设流量计,****环保局网络。每月废水达设定限值即自动关闭阀门,不再排放。 | 综合废水外排池(★5#)中的pH、氨氮、CODCr、BOD5、悬浮物、色度、总氮、总磷、二氧化氯、AOX、锑、硫化物、苯胺类化合物和六价铬监测结果均符合**柯****公司设计进水指标的要求。 |
| 1 | 定型机+烘干机废气处理设施 | 项目排放的油烟、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苯、苯系物排放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 | 32台定型机(3套“1拖1”、5套“1拖2”、7套“1拖3”、2套“1拖4”,均为中压蒸汽)经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达标后通过48米及以**排气筒排放;17台烘干机(2套单独“1拖2”、1套单独“1拖3”,其余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均为中压蒸汽)经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达标后通过48米及以**排气筒排放。 |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染整油烟、VOCs、苯、苯系物和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 | |
| 2 | 称料间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 | 称料间废气(9套)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44米及以**排气筒排放。 | 称料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按VOCs评价)、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 | |
| 3 | 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要求。 | 一期污水站废气(2套,格栅井+调节池+混凝初沉+中和沉淀池+厌氧池+厌氧沉淀池+A/O池+二沉池+三沉池)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32米及以**排气筒排放;一期污水站废气(2套,污泥浓缩池+压滤间+污泥仓库)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41米及以**排气筒排放。 | 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 | |
| 4 | 烧毛机废气处理设施 | 烧毛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其中烧毛废气中的SO2和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烧毛机废气采用2套“水喷淋+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烧毛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的监测结果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SO2和NOX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5 | 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 | 食堂排放的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 |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6米排气筒排放。 |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中油烟的最大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均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要求。 | |
| 6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 | 危废仓库废气经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按VOCs评价)、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项目所在地厂界西**东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东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车间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固设备底座、合理布局车间等措施隔声降噪。同时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项目已落实环评中的治理措施要求。 | 厂界西**东北侧等效连续A声级(Leq)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厂界东南侧等效连续A声级(Leq)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厂界东南、西**东北侧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Lmax)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1.3中的要求。 |
| 1 |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做好污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贮存库的防渗防工作车间地面做好水泥硬化和防渗措施,同时应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对排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渗措施。 | 各车间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必要的防渗、防漏、防雨等安全措施,地面进行了硬化,储罐及库区进行了围堰防渗措施,可以避免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定期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的自行监测。 |
|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定型废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油泥等危险废物应控制在338吨/年以下,其中能综合利用的,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其他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产生的一般污泥控制在23879吨/年以下,产生的白泥控制在4860吨/年以下,并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布料、废膜、纤维尘及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应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废品布、废膜和普通****公司回收利用;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定型油泥委托****处置;定型废油委托******公司处置;白泥委托**怡****公司处置;一般污泥委托**浙能****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由于抓毛、剪毛工序未上,烧毛废气处理设施由环评设计的“滤筒+水喷淋”变为“水喷淋+碱喷淋”,因此纤维尘暂未产生。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按要求落实原有项目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公司已制订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330603-2025-061-M)。已设立1个故应急池(总容积5358立方,有效容积4788立方)。已按要求落实原有项目整改工作。有效防范了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委托了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于2025.7月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
| 部分公用工程依托****公司一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部分公用工程依托****公司一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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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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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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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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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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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按要求落实原有项目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已制订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330603-2025-061-M)。已设立1个故应急池(总容积5358立方,有效容积4788立方)。已按要求落实原有项目整改工作。有效防范了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委托了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于2025.7月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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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