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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项目〔2025〕89号
**县三里镇****经济**社:
报来的《关于给予****重新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文化体育活动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文体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同意****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三里镇高仁村雷荣庄。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中心占地约为3.5亩,主要建设文化室占地约100平方米、篮球场约500平方米、停车场约860平方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50万元。
六、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七、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原《关于****立项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5〕7号)自动失效。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5年8月21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