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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市牧鸿****公司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武****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传真:0751—****81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 1 |
**市牧鸿****公司养殖场**项目 |
**市牧鸿****公司 |
**县****小组上山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市牧鸿****公司养殖场**项目(详见附件) |
附件:**市牧鸿****公司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