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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0273XL | 建设单位法人:索朗次旦 |
| 王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园区 |
| **市****园区 |
| ****园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4-防洪治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园区 |
| 经度:91.12415,91.13254 纬度: 29.61121,29.6188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8-29 |
| 拉环评审〔2017〕2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17.99 |
| 3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0273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3657212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3-03-31 |
| 2023-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8-01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2YMs2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设计排洪渠总长度3159m,其中达巴沟一长634m、达巴沟二长935m、达巴沟三长75m、次沟一长745m、次沟二长180m、白沟长590m。设计建筑物17座,其中谷坊坝群8处、人行桥9座。 设计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实际修建排洪渠总长度2912.5m,其中达巴沟一段长626m,达巴沟二段长873m,达巴沟三段长110m,达巴沟员工公寓西侧新增排洪渠272m、支渠61m,员工公寓东侧新增排洪渠452m,**庄园北侧新增排洪渠282.5m;次沟、白沟段全部取消。实际建筑物13座,其中谷坊坝群6处、人行桥6座,新增沉砂池1座。 设计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
| 次沟、白沟段由于涉及特殊单位用地,未协调一致,本次取消建设。 达巴沟一上游新增1处居民区(慈觉林员工公寓),为保障其防洪安全,设计对员工公寓东、西侧达巴沟一段上游沟道进行防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划定施工红线,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面积,减少区域扰动。工程砂石料和块石料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外购,不得私设料场;工程所需堤后填筑料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开采面积、范围、开采方式进行开采,严禁乱挖乱采;****园区设置的弃土场堆放,严禁私设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生态环境恢复。施工中定期****支队****保护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 (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覆盖原辅材料、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对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的位置,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相应标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乡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程产生的****政府指定弃渣场处置。 营运期加强管理要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排洪设施;加强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使排洪渠沿线居民依法保护排洪渠的行洪安全。 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周边居民如提出有关环境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按照设计和环评报告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材料均外购,未私设料场;施工结束后按照设计、环评及批复要求对临时占地区、项目区开展开了植被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工程区基本恢复到自然状态。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施工期设置了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设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施工期注重水质保护,未发生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行为;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了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夜间未施工;施工期各类固废均规范处置,未随意堆弃。 运营期加强了排洪渠管理,加强宣传,禁止向排洪渠内倾倒垃圾、排放废水等。 施工期施工营地布置在原理周边居民小区的位置,夜间未施工。根据走访,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举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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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处设置垃圾箱进行收集,由于本工程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非常小,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园区生活垃中转站。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市建筑垃圾堆场堆放。 | ①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箱,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转运站处置。 ②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均综合利用;少量废钢筋等收集后外售;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已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
| 1 |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针对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本次环评提出以下生态保护及恢复方案。 (1)永久占地区域恢复措施 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排洪渠占地和配套建筑物工程占地,在排洪渠墙顶两侧铺设3.5m宽彩砖及种植2.5m宽绿化带,绿化带主要种植的树木为杨树、柳树。其他区域选址种草绿化,草种选择苜蓿、白草、三刺草等。对排洪渠占地、建筑物工程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清理迹地,保持工程沿线河道线性。 (2)施工临时场地生态恢复措施 ①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选择合适地点妥善填埋处理;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②在施工工区设置过程中要充分体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环评阶段确定的施工工区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变更。变更前必须向当地环保等主管部门申请,严禁在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设置施工工区,再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变更,并****环保局备案; 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工区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对施工迹地进行平整、松土。 (3)临时施工便道生态恢复措施 ①便道施工前先剥离表层土壤,临时完好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便道,回填表层土壤,整治土壤,撒播草籽,促使植被自然恢复,使其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②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施工便道应划定界限,即在施工便道两侧各0.5m区域采用拉绳、树立旗帜等措施,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避免车辆行驶对便道两侧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便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划定其范围,并有专人进行施工疏导和管理。 (4)取料场恢复措施 ①为避免破坏河堤,采料区与河堤之间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②严格控制开采范围,禁止随意扩大开采区域;不得超过规定深度开采,避免采区出现深坑。 ③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全面负责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对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破坏面进行全面治理。 ④开采结束后,应对整个开采区域进行底面硬化,拆除已建设施,并进行机械推平填坑、清除其它障碍。 (5)人工林地保护措施 ①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保护沿线植被,禁止随意砍伐林木。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选择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土地、保护人工林地的方案,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对林木的保护工作。 ③项目施工招标时,应将林地保护的有关条款列入招标文件,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要增强人工林地的保护意识,统筹工程实施临时用地,加强科学指导;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占地情况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林地保护措施。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时,应对土地利用和恢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④严禁砍伐林木,为了降低工程建设对人工林地植被的影响,应保护好项目排洪渠到公路用地界之间区域的林木植被,尽量避免施工机械干扰该区域带植被。 (6)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②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③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 (1)永久占地区域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未超出征地红线; ②施工结束后对排洪渠沿线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绿化,兵定期养护加强了抚育,成活良好。 (2)施工临时场地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期设置1处施工营地,选址在植被分布稀疏的河滩地; ②施工结束后,按照设计要求对项目区开展生态治理与植被恢复,并安排专人定期浇水养护,验收调查阶段植被成活率较高; (3)临时施工便道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充分利用已有道路运输,未设置施工便道。 (4)取料场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工程为弃方工程,回填料充分利用开挖料,未设置取料场。 (5)人工林地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严格控制征地范围,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乔木实施了移栽,为随意砍伐; ②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未对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③施工前加强了环保宣传,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林木保护; ④工程排洪渠选线沿原山洪沟布置,未破坏沿线林木。 (6)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加强了排洪渠沿线植被恢复,安排专人定期养护,恢复良好; ②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③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未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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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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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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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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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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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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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