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资规网挂(工)[2025]3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 |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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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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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
璜泾镇沙鹿路东、污水泵站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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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5.1 |
工业/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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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容积率 | 50 ≤ 建筑密度 | 0 < 建筑限高 ≤ 24 | 绿化率 ≤ 10 | 30 | 75 | 375 | 5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605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竞得人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先行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签订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512-****0610、****1173
联系人:冯晓蕾、夏米诺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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