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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324H****23939 | 建设单位法人:徐卫胜 |
| 叶德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地区**县库勒拜镇萨尔克亚克村 |
| **县吐鲁库勒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经度:86.22425,86.22255,86.18692,86.17779,86.157,86.12335,86.10788,86.10288,86.09209,86.08886,86.07392,86.07199,86.06918,86.06613,86.06467,86.06076,86.05846,86.05752,86.05558,86.05364,86.04927,86.04107,86.0375,86.02489,86.02231,86.01969,86.01578,86.00474 纬度: 48.05216,48.05212,48.0519,48.05197,48.05497,48.05993,48.0622,48.0622,48.06497,48.06748,48.07259,48.07355,48.07452,48.07515,48.07548,48.07654,48.07721,48.07756,48.07788,48.07792,48.0788,48.08111,48.08218,48.08497,48.08632,48.08849,48.09046,48.0892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0 |
| 阿地环函〔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 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4324H****239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首 ****公司 |
| ****0106MA79FPYUXC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06MA79FPYUXC | 竣工时间:2024-04-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6810 |
| 项目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吐鲁库勒干渠总长 23.92km,本次防渗改造工程为吐鲁库勒干渠一支渠分水 闸后 16.57km 的渠道防渗及相应配套的建筑物,服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建设主要是对吐鲁库勒干渠进行防渗配套改造建设,不涉及多引水工 程,防渗干渠总长为 16.57km,采用现浇砼板防渗。本次设计吐鲁库勒干渠配套改造建设建筑物共为 21 座,其中节制分水闸 6 座;退水闸 1 座;独立分水闸 3座;跨渠道桥 4 座;输水渡槽 2 座;跌水 2 座;牲畜饮水口 3 座。 | 实际建设情况:吐鲁库勒干渠总长 23.92km,本次防渗改造工程为吐鲁库勒干渠一支渠分水 闸后 16.57km 的渠道防渗及相应配套的建筑物,服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建设主要是对吐鲁库勒干渠进行防渗配套改造建设,不涉及多引水工 程,防渗干渠总长为 16.57km,采用现浇砼板防渗。本次设计吐鲁库勒干渠配套改造建设建筑物共为 21 座,其中节制分水闸 6 座;退水闸 1 座;独立分水闸 3座;跨渠道桥 4 座;输水渡槽 2 座;跌水 2 座;牲畜饮水口 3 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主要是对吐鲁库勒干渠进行防渗配套改造建设,不涉及多引水工 程,防渗干渠总长为 16.57km,采用现浇砼板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主要是对吐鲁库勒干渠进行防渗配套改造建设,不涉及多引水工 程,防渗干渠总长为 16.57km,采用现浇砼板防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置4个生活区,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生活区和施工范围,项目临时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并景观绿化建设,播散草籽,按照占补平衡要求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扬尘治理“6个100%”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进行酒水降尘,运送袋装水泥须覆盖封闭,土方和水泥等易起尘材料采取挡板、蓬布封闭遮盖措施,移动式的零星拌合站采取封闭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禁止此类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用于绿化,不被****处理厂****处理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按照相关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报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筑路、场地平整、绿化用土等,实现调运平衡,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理场进行处理,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填埋场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验收阶段,经现场踏勘,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存在对区域范围外土地的占用。施****水利局出具《关于对**县吐鲁库勒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哈水保字[2023】02号),见附件 2。施工迹地已清理平整恢复,无环境遗留问题,部分植被已自然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根据施工照片,施工场地已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已采取蓬布遮盖。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拌合站,所需混凝土均从**县桦****公司购买。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各标段生活区均租用附近村民民房,生活污水均依托村民排水设施。施工期无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租用施工机械设施,****机械厂家统一管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调查了解,项目施工期间无噪声扰民投诉现象发生。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验收阶段,经现场勘查,现场无建筑垃圾遗留,建筑垃圾已清运;生活区生活垃圾已处置;弃土已回填,并进行了土地平整。施工期租用施工机械设施,施工机械产生****机械厂家统一回收。未见遗留问题。 |
| 施工期实际结合项目建设情况需要进行部分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砼粗细骨料:选定混凝土骨料场位于****商品骨料场,为**的冲洪积堆积物,面积广阔,地形平缓,储量丰富,质量合格。料场至工程区平均运距35km。 生产、生活区:桩号5+360牧道桥、9+924.4公**、18+850牧道桥、27+080牧道桥附近空地处设 4 处生产、生活管理区,包括施工堆料场、拌和站、加工厂、机械停车场等。 生活污水:生活区和施工场地修建环保厕所,统一由吸污车拉****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施工机械设施废机油:装入专用收集桶,暂存于施工营地的危废暂存间,施工结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砼粗细骨料:从**县桦****公司购买。 生产、生活区:一标段桩号 0+000-2+500:设置生活区、施工堆料场。生活区租用库勒拜塔斯喀拉村民房,**施工堆料场位于渠道起点南侧,占地面积319m2。二标段桩号 2+500-6+680:设置生活区、施工堆料场。生活区、施工堆料场租用齐巴尔镇艾林阿克齐村民房。三标段桩号 6+680-12+600:设置生活区、施工堆料场。生活区、施工堆料场租用**县库勒拜镇四十一公里村民房。四标段桩号 12+600-16+570:设置生活区、施工堆料场。生活区租用加尼斯新牧村民房,施工堆料场使用加尼斯新牧村民房晾晒场。 生活污水:各标段生活区均租用附近村民民房,生活污水均依托村民排水设施。施工期无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租用施工机械设施,****机械厂家统一管理。 施工机械设施废机油:施工期租用施工机械设施,施工机械产生****机械厂家统一回收。 |
| 施工期实际结合项目建设情况需要进行部分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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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筑路、场地平整、绿化用土等,实现调运平衡,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理场进行处理,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填埋场进行处置。 |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验收阶段,经现场勘查,现场无建筑垃圾遗留,建筑垃圾已清运;生活区生活垃圾已处置;弃土已回填,并进行了土地平整。施工期租用施工机械设施,施工机械产生****机械厂家统一回收。未见遗留问题。 |
| 1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置4个生活区,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生活区和施工范围,项目临时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并景观绿化建设,播散草籽,按照占补平衡要求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验收阶段,经现场踏勘,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存在对区域范围外土地的占用。施****水利局出具《关于对**县吐鲁库勒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哈水保字[2023】02号),见附件 2。施工迹地已清理平整恢复,无环境遗留问题,部分植被已自然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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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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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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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置4个生活区,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生活区和施工范围,项目临时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并景观绿化建设,播散草籽,按照占补平衡要求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验收阶段,经现场踏勘,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存在对区域范围外土地的占用。施****水利局出具《关于对**县吐鲁库勒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哈水保字[2023】02号),见附件 2。施工迹地已清理平整恢复,无环境遗留问题,部分植被已自然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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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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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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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