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荣誉表述如下:“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 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级市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奖项的,一个得2分,本小项仅计取1个奖项,满分2分。”
招标文件第23页10.9条创优目标中要求“确保本项目获得**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及以上奖项”,因此建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荣誉表述调整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级市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项的,一个得2分,本小项仅计取1个奖项,满分2分。”
是否予以认可
答: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项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荣誉”中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级市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奖项的,一个得 2分,本小项仅计取1个奖项,满分2分。
问:此处获奖项目的优质结构奖或优质工程奖在报奖之后变更新总监,那该奖项属于变更前总监的还是变更后的总监的
答: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中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此项目中担任总监的岗位,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人员岗位、姓名)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②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省外地区(如**、**等)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服务局”或“行政审批局”等(例举如下),请问,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4.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监理合同的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资料的工程名称不一致(因监理合同签订时间较早,项目工程名称尚未最终确定(如合同项目名称为“某地块”等情况)),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须盖甲方单位公章。
5.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管理局变****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答:予以认可,须盖甲方单位公章。或提供“****政府单位”官网中的相关说明。
7.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政府部门,其名称变更,****文化厅更****旅游厅,****政府部门调整,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且官网信息更新已无法查询相关更名通告,是否无须提供更名证明材料
答:若合同甲方为企业名称变更的,则投标文件****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名称变更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盖甲方单位公章)或“****政府单位”官网中的相关说明。标书代写
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第2条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级市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奖项的,一个得2分,本小项仅计取1个奖项,满分2分”。且注3要求“第2项评审项(即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奖项)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中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此项目中担任总监的岗位,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人员岗位、姓名)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对于上述奖项,若颁奖文件(或截图)或业绩合同中,均未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或任职总监岗位,另行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加以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中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此项目中担任总监的岗位,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人员岗位、姓名)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9.本项目招标对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有公共建筑业绩要求。
请问:我方提供项目规划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来证明项目为公共建筑,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51-****8589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5年10月31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