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集团部分资产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1 项目概况
我公司拟邀请有资质的第三****集团部分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1.2 采购(合同)范围
本次采购(合同)范围为 蘑菇(电)单车、网约车、社会化租赁、充电桩、景区观光车5个项目所涉及的资产、债权、债务以及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 。
1.4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 76250元(含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
报价形式:报价需以人民币为单位,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包含审计服务费、差旅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1.5付款方式
出具经采购人认可的成果文件后一次性付款。
2.1 供应商资质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从业不少于3年(从业时间以提供的执业证书上时间为准,提供复印件) 。
(3)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履行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1个月(含)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从业时间以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3 其他人员
(1) 至少提供1名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1个月(含)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从业时间以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
(2)本项目组成员不低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均拥有丰富的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 企业业绩
(1) 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审计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2.5 信誉(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 本标段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2.7 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3.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见响应文件格式)
3.2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
3.3 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4 承诺书。
3.5 响应函必须按照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价格【报价注明税点,增值税发票种类(普票或者专票)】,不按格式填写按无效标处理。
3.6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报价高于控制价、响应文件不全、未加盖公章、未签字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3.7本次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4.1 供应商在**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国资采购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5.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国资采购平台”中递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标书代写
7.1本次评审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
7.2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递交响应文件单位小于3家仍可继续开标。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该项目改为谈判采购,并按照谈判价格由低到高排列;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该项目改为直接采购,直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大于2家,经评审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直接与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按照谈判价格由低到高排列。标书代写
本次采购公告在 https://www.****.com/ 发布。
采 购 人:****
文 件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0517-****1188
业 务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517-****2277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