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法院一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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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 的委托,对其 ****法院一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采购,现 发布公告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法院一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533.81元

3、委托代理编号:****

4、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法院一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533.81

(含税价)

****533.81

(含税价)

三、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10 月 31 日至2025年 11 月 6 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时间,节假日休息),在 ****(**省****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 非标服务点(**县**镇**街5—4号501室)(指定地点)。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需查验投标代表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宜****集团509

(3)联系人:刘泽冀

(4)电 话:183****2440

2、委托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3)联系人:欧阳婷莉

(4)电 话:151****4377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十一、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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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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