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一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餐厅气改电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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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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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餐厅气改电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餐厅气改电项目 **** **省**市**区工业南路秀园小区1号楼3层301 室 1,645,000.00 评审总得分:80.1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餐厅气改电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及**原有吊顶、**给排水管道、**电力系统、 **消防系统等。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杨禹 豫241****06470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黄显智(组长)、王强(业主评委)、戚忠林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收取 18500元整。
收费金额:18,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系统内线上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系统内线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 址:**县金河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3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崇德路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157****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示范区**街道长江路中达宝城天润苑B区20栋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8****1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8****1561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31
中标通知
淅川县第一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餐厅气改电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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