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科技城****委员会在**区组织召开“****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区相关职能部门、****科技城高新区范围内及周边涉****社区)及所在镇(街道)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实施单位对规划情况、环评编制单位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的介绍,并就相关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名称:****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
二、会议主题:征集公众代表对《****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上午9:30
四、会议地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3号楼城市展馆2楼201会议室(**市**区文一西路998号)
五、参会人员:
******局**分局、**市**区发展和改革、**市****建设局、****环境局**分局、****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体育局,吴山前村、太炎社区、朱庙社区、向往社区、葛巷社区、**社区、****社区、仓南社区、连具塘村、高桥村、联荣村、山水社区、枫岭村、七贤桥村、大陆村、杜甫村、聚贤社区、凤都村及所属的仓前街道、**街道、**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良渚街道、瓶窑镇,规划实施****科技城****委员会,环评编制单位**百诺数智****公司等共计36人。
六、会议议程:
1、规划实施单位领导介绍高新区发展历程及规划背景;
2、环评编制单位介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3、与会代表发表对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4、环评编制单位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
5、规划实施单位领导进行会议总结。
七、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市******体育局:高新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城市紫线管理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2、**市****建设局:**区“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已启动编制,高新区电力工程规划专篇应加强与上位电力专项规划最新内容的有效衔接。
3、******局**分局: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规划用地布局,加强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单元详细规划的衔接,强化用地保障。
4、****运输局:校核完善高新区综合交通规划专篇内容,与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最新单元详规衔接。
5、****水利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区域水土保持工作,高新区内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6、****环境局**分局: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制定不宜“一刀切”,建议结合高新区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分区块、分行业校核完善禁止和限制类产业准入要求,并与管委会进一步对接确认,保障近期重点项目能够顺利落地。
7、其他单位及代表均无意见。
八、公众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市******体育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补充规划与《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条例的符合性,以及规划实施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分析)。
2、**市****建设局采纳情况:已采纳(结合新一轮**区电力专项规划修编进展情况,对高新区电力工程规划专篇内容进行校核完善)。
3、******局**分局采纳情况:已采纳(结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相关单元详细规划,对高新区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校核完善)。
4、****运输局采纳情况:已采纳(结合相关单元详规中综合交通规划要求,对高新区综合交通规划专篇内容进行校核完善)。
5、****水利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补充分析高新区开发建设过程对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措施)。
6、****环境局**分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环****区管委会进一步对接沟通,根据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分区块制定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并按主导产业、非主导产业两类校核完善禁止和限制准入要求)。
九、结束语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我委对本次公众座谈会进行了现场记录,并对与会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形成会议纪要面向社会公开。
****科技城****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