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洞、**街道**片区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二期等五个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鱼洞、**街道**片区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二期等五个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6062.16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市****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33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0372 |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工程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2319.9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雷斌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渝150********06483 | ||
| 第二名 | 金中**利建设 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9776.9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林创伟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粤144********04126 | ||
| 第三名 | ****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84635.0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朱连东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浙141********13354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金****公司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业绩: 金****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资质业绩: **新机场西片区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业绩: 2021年度**区富春街道污水零直排工程总承包项目(区块四)。 | ||||||||
| 否决投标情况: 1.****公司投标报价下浮27.2%。提供的异常证明材料里面沙卵石为48.55元/吨,投标报价材料费为49.28元/吨。提供的异常证明材料商品水稳层单价为237.5元/m3,5.5%水稳层投标单价为188.5元/m3,4.0%水稳层的投标单价为179.3元/m3。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2.**建工****公司投标报价下浮18.78%,未提供任何的异常低价的材料证明,其提供的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3.****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32.8%,提供的人工证明材料为下浮30%,材料商证明材料为10%-12%。机械租赁证明材料为10%。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4.****市政****公司投标报价下浮25.57%,投标清单所有排水工程总价下浮29.91%。低价异常说明未对该部分提供合理低价证明材料。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5.****公司投标报价下浮25.93%。投标清单267页材料分析表市场价C30砼282元/立方,340页材料分析表市场价C20砼262元/立方,C25砼272元/立方。投标人244页20厚C30砼综合单价为50.09元/平方(250.49元/立方),245页20厚C20砼综合单价为46.7元/平方(233.5元/立方),245页20厚C25砼综合单价为48.69元/平方(243.45元/立方),自己提供的市场价比清单综合价高。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6.****集团第二****公司投标报价下浮21.6%。投标清单所有排水工程总价下浮40.87%。低价异常说明未对该部分提供合理低价证明材料。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7.****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18.5%。投标清单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均下浮19%以上,未提供异常低价证明材料。其提供的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8.****公司投标报价下浮37.3%。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钢筋材料单价为3000元/吨,投标清单材料单价为2178.14和2253.69元/吨。投标清单里面5.5%水稳层报价26.69元/平方下浮53.37%,4.0%水稳层报价25.87元/平方下浮53.28%,未提供水稳层的异常低价说明。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9.****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46.1%,提供的劳务证明材料为10%-20%,材料商证明材料为10%-30%。机械租赁证明材料为10%-30%。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10.****公司投标报价下浮36%。提供的异常低价材料C25混泥土材料单价为280/立方,投标清单里面挡墙里面C25混泥土材料清单价为251/立方,结构里面C25混泥土材料清单价为266.49/立方。20厚路面c30混泥土投标清单价为32.08元/平方,折算为160.4元/立方。余方弃置(增运44KM)投标报价4.74元/立方,限价为70.64元/立方。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11.**建工市政****公司投标报价下浮21.76%,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未有人工证明材料,未有机械证明材料。投标清单土石方和旋挖桩均下浮超20%。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12.****公司因评审点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4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13.****集团有限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委托代理无社保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1670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无异常。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市****公司(联系人:岳女士,联系电话:023-****7330)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市****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5年10月31日 | ||||||||
注:
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