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欣环保转底炉作业区生产用车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华欣环保转底炉作业区生产用车作业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省**市**区**** 。
2.2项目规模:****0160元,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华欣环保转底炉作业区、转底炉原料大棚内的原料转运、归堆作业用车(物资为 炼钢OG泥、炼钢LT灰、高炉布袋灰、炼钢二次灰等),转底炉作业区的产成品转运、归堆、外销装车作业等用车。转底炉作业区、转底炉原料大棚的道路清洗用车(含原料大棚、消解库门前区域的6S管理)。承担全部日常生产运输、混料、归堆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标书代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标书代写
3****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内合法注册,并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车辆类型为:每台设备具有清晰彩色照片(含设备铭牌、整车外观,能识别型号及编号),车辆所属权为自有车辆(如行驶证可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名下或企业名下)。
①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3.0m3装载机(型号:50C)不少于4台;单斗液压挖掘机(斗容:1.2m3)不少于3台;要求该车型具备资料:车辆/设备行驶证或登记证书、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环保信息清单(清晰可识别的环保信息二维码及查询结果截图)、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购买发票或能够证明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②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25吨自卸汽车不少于6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容积不小于8立方米、配备喷雾降尘装置的洒水车不少于1台。国五、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具备资料:车辆/设备行驶证或登记证书、移动车辆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清单》或对应的环保信息标签、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购买发票或能够证明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③投标人须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进行用车承诺:所有车辆在本项目承揽期内,为自有设备,且设备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租赁或借用,并承诺在服务期间专用于本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14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4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标书代写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
陈雪萍 |
联 系 方 式: |
0751-****912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马坝镇文化路、**路东文化大楼八层B区北面1号房 |
地 址: |
**市**区**路550弄8号楼 |
| 联系人: |
许先发 |
联 系 人: |
陈雪萍 |
| 电 话: |
183****8101 |
电 话: |
0751-****912 |
| 监督部门:****招标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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