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环境局拟批准《**市企水9****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中32****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652 传真:****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企水9****牧场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市企水镇西北部海域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海面积为662.964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片重力式网箱养殖区(布置54个重力式网箱)、1片延绳式浮筏养殖区(布置56个养殖单元,每个延绳式浮筏养殖单元中布置13个养殖单体)和2片栅架式浮筏养殖区(布置200个栅架式浮筏养殖架),共4片养殖区,配备养殖管理平台1个、潜水工具6套、养殖辅助船9艘、智能养殖监控系统1套警示浮标4个、养殖辅助设施33套、船舶污水接收设施1套和垃圾收集系统1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废气:使用低含硫燃料柴油发电机,降低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船舶,加强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看护船舶的调度疏导工作,降低噪声。 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废弃养殖材料拆除更换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病死鱼放在干净、密封的容器中,装船运往陆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弃防疫药物,废包装袋妥善收集后运往陆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渔船管理,防止油污水泄漏;建立溢油应急系统和应急计划;加强日常巡视,开展强制性环境质量检测;定期对锚泊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