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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工作,现将拟同意企业获得新增运力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31日-11月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电话联系,并书面提出意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联系地址:****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管理局,邮编:316021,联系电话:0580-****187。
| 序号 | 申请企业 | 拟获得新增运力情况 |
| 1 | ****公司 | 申报办理市外购入船舶“天盛油19”营运证,从事**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 2 | 舟****公司 | 申报在国内**1艘900载重吨成品油船,从事**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 3 | ****公司 | 申报变更运力批文,原浙舟交许(2025)****138号批文核定的在国内**2艘1000载重吨“**船型”成品油船,现调整为**2艘1000载重吨成品油船,其余许可事项保持不变。 |
| 4 | ******公司 | 申报变更运力批文,原浙舟交许(2025)****125号批文核定的在国内**2艘920载重吨“**船型”成品油船,现调整为**2艘920载重吨成品油船,其余许可事项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