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西秀区旧州强升建材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干化污泥和脱硫石膏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安顺-西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协同处置干化污泥和脱硫石膏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协同处置干化污泥和脱硫石膏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协同处置干化污泥和脱硫石膏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旧州**寨村**塘大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旧州**寨村**塘大坡,属于技改项目,本项目主要依托现有项目生产线,不新增用地及生产设备,主要完善现有项目遗留的环境问题:硬化厂区场地、整改破碎、粉碎、筛分处置措施、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设隔油池、**初期雨水池、整改危废暂存间,协同处置由**筑信****公司-****处理厂提供的干化污泥3万吨、****电厂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脱硫石膏2万吨,替代部分页岩用量。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年产烧结砖、多孔砖6000万块,根据现有项目烧结砖、多孔砖生产原料配比,协同处置干化污泥和脱硫石膏作为烧结砖、多孔砖生产原料的混合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和废气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排放限值,同时按照标准要求对施工场地扬尘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废气扬尘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降噪等设施,并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隧道窑烟气中污染物SO2、氮氧化物、氟化物、颗粒物、臭气需经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7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破碎、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产品运输、装卸应采取定期安排专职人员清扫、帆布遮盖、洒水降尘、安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控制粉尘产生;污泥运输采取全封闭式运输,污泥贮存间采取全密闭结构,污泥贮存间产生硫化氢、氨、臭气应采取植物液喷淋除臭措施,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标准;污泥搅拌过程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标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应按《报告表》中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用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减振、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夜间(22:00-6:00)生产,避免夜间噪声扰民;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砖坯、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沉淀池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回用作为生产原料;废机油桶及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建设。危废处置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环境管理。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环境监测和防渗措施,防渗措施应达到相应的防渗级别,避免发生因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情形。企业应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