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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96106P | 建设单位法人:胡扬忠 |
| 杜传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阡陌路555号 |
| **海康威视数字****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阡陌路555号 |
| 经度:120.****46833 纬度: 30.****975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09 |
| 杭滨环备〔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96106P003Y |
| 2025-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240.06 |
| 7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9610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931225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普洛****公司 |
| ****0100MA2KDH84XL,****0104MA27X3PL6L,913********049908G | 竣工时间:2025-02-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本项目为**海康威视数字****基地****实验室**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海康威视数字****基地****实验室**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产规模: 数字音视频产品 1000 万套/a 二、实验规模: 1、设备组装及整机测试实验,包括液相测试510次/a、气相测试 270 次/a、系统测试 230 次/a、质谱测试 180 次/a 2、样品分析实验,化学分析对照测试 130 次/a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产规模: 数字音视频产品 1000 万套/a 二、实验规模: 1、设备组装及整机测试实验,包括液相测试510次/a、气相测试 270 次/a、系统测试 230 次/a、质谱测试 180 次/a 2、样品分析实验,化学分析对照测试 130 次/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数字音视频产品,并进行设备组装、整机测试实验及样品分析实验。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数字音视频产品部件、锡丝、锡膏、助焊剂、洗板水、甲醇、乙腈等,食堂及冬季供暖锅炉使用天然气。主要设备:锡焊设备、DAD检测器、示差检测器等。其中数字音视频产品工艺:组装-测试-成品入库;设备组装及整机测试工艺:超声波清洗-烘干-模块组装-模块测试-整机组装-整机测试;样品分析实验:样品制备-样品浸泡-测定-结果比对。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及实验类型;相关的设备种类与环评一致,实际数量较环评审批数量有增有减,其中,万向集气罩增加了6台,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减少了2台,变配电所减少了1间,根据调查,这些变动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一致,折算满负荷条件下年消耗量较环评审批量有所减少 |
| 本次验收涉及的设备种类与环评一致,实际数量较环评审批数量有增有减,其中,万向集气罩增加了6台,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减少了2台,变配电所减少了1间,根据调查,这些变动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一致,折算满负荷条件下年消耗量较环评审批量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溶液配制及测定过程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锡焊过程有机废气经烟雾净化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风橱收集的酸性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内置碱片)处理后通过 DA003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的微量其他酸性废气与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与有 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使用低氮燃烧器,经收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焊接粉尘经锡焊烟雾净化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药尘、加工粉尘、破碎粉尘颗粒物排放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借用消防排烟收集系统采用机械强制排风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出建筑物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第3、4 道)、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废水通过DW001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垃圾房冲洗废水经格栅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样品废渣、废电路板、废抹布、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生活垃圾、废油脂和食物残渣。;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样品废渣、废电路板、废抹布、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废油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食物残渣由相关单位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办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溶液配制及测定过程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锡焊过程有机废气经烟雾净化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风橱收集的酸性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内置碱片)处理后通过 DA003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的微量其他酸性废气与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使用低氮燃烧器,经收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焊接粉尘经锡焊烟雾净化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药尘、加工粉尘、破碎粉尘颗粒物排放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借用消防排烟收集系统采用机械强制排风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出建筑物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第3、4 道)、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废水通过DW001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垃圾房冲洗废水经格栅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本项目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委托****进行处置,实验废液、清洗废液为协议中的“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药品为协议中的“废化学品”,废实验耗材、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样品废渣为协议中的“其他废物”;废电路板委托******公司进行处置,为协议中的“报废芯片”;废活性炭由******公司回收再生;废油脂委托******公司回收处置;食物残渣、生活垃圾委托****公司****处理场所。 |
| 本项目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委托****进行处置,实验废液、清洗废液为协议中的“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药品为协议中的“废化学品”,废实验耗材、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样品废渣为协议中的“其他废物”;废电路板委托******公司进行处置,为协议中的“报废芯片”;废活性炭由******公司回收再生;废油脂委托******公司回收处置;食物残渣、生活垃圾委托****公司****处理场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762 | 15.482 | 0 | 0 | 9.762 | 9.762 | |
| 0 | 3.905 | 6.193 | 0 | 0 | 3.905 | 3.905 | |
| 0 | 0.195 | 0.31 | 0 | 0 | 0.195 | 0.19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5 | 0.034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034 | 0.055 | 0 | 0 | 0.034 | 0.034 | / |
| 0 | 0.009 | 0.009 | 0 | 0 | 0.009 | 0.009 | / |
| 0 | 0.287 | 0.3 | 0 | 0 | 0.287 | 0.287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格栅 |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处理厂外排废水中,总氮、氨氮、总磷、CODCr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指标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垃圾房冲洗废水经格栅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6日监测期间,园区废水排放口DW001、DW002、DW003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等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总磷和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6日监测期间,园区废水排放口DW001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等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干式过滤器(内置碱片) | 甲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此外由于DA001~DA003排气筒达不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故甲烷、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速率标准值需严格50%执行。 | 溶液配制及测定过程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通风橱收集的酸性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内置碱片)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的微量其他酸性废气与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 | DA001、DA002排气筒中甲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2 | 烟雾净化过滤器 | 厂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中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锡及其化合物、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 | 锡焊过程有机废气经烟雾净化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2025年3月5日~3月6日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3 | 油烟净化装置 | 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160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 | 食堂油烟经油烟风机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经A楼、C楼屋顶5个排放口排放,排放高度100m。 |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6日监测期间,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160-2001)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4 | 低氮燃烧器 | 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5年10月1日后,锅炉废气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按照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要求执行(≤30mg/m3))。 | 锅炉废气使用低氮燃烧器,经收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6日监测期间,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满足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2025年10月1日后执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标准限值。 |
| 1 | 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低噪声坡道、隔声顶棚 |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利用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降低噪声;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低噪声坡道、隔声顶棚****车行驶产生的噪声。 | 2025年3月5日~3月6日监测期间,东、西、南、西侧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样品废渣、废电路板、废抹布、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生活垃圾、废油脂和食物残渣。;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样品废渣、废电路板、废抹布、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废油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食物残渣由相关单位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办统一处理。 | 本项目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废化学药品、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委托****进行处置,实验废液、清洗废液为协议中的“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药品为协议中的“废化学品”,废实验耗材、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废过滤材料、样品废渣为协议中的“其他废物”;废电路板委托******公司进行处置,为协议中的“报废芯片”;废活性炭由******公司回收再生;废油脂委托******公司回收处置;食物残渣、生活垃圾委托****公司****处理场所。本项目固体废弃物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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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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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以VOCs 0.300t/a、颗粒物 0.009t/a、SO2 0.034t/a、NOx 0.055t/a作为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以CODCr 6.193t/a、氨氮0.310t/a作为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现有****基地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气,****实验室研发项目,故各总量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以VOCs 0.300t/a、颗粒物 0.009t/a、SO2 0.034t/a、NOx 0.055t/a作为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以CODCr 6.193t/a、氨氮0.310t/a作为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现有****基地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气,****实验室研发项目,故各总量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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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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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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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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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