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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25〕35号下达我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137.62万元与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7万元,共164.62万元。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编制《**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政府,实行县级主管部门报账,资金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发放至企业、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三、公示公告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
四、监督电话及反馈方式
1.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833-****078
县财政局:0833-****388
县农业农村局:0833-****260
2.反馈方式: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提出,反馈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材料需署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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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