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监理 | |||||||||||||||||||||||||||||||||||||||||||||||
| **** | |||||||||||||||||||||||||||||||||||||||||||||||
| **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 ****A01 | |||||||||||||||||||||||||||||||||||||||||||||||
|
**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监理已由 ****审批局以关于**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襄批投资[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市襄都区东汪镇、王快镇。2.1.2建设规模:在**大贤桥下****泵站2座,铺设泵站至井首输水管道共50.256km,对泵站上下游50m范围内的河道主槽进行清淤疏浚形成天然蓄水池,共涉及东汪镇、王快镇2个乡镇8017亩灌溉面积。2.1.3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终止后止;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0:00至2025-10-13 23:59(**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任泽区公共**交易网提出,联系人:孟泽,受理电话:0319-****0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9-****58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
|||||||||||||||||||||||||||||||||||||||||||||||
| **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监理 变更公告 一、情况说明 **省**市2025年度百泉泉域保护修复工程(襄都区部分)项目监理(招标编号:HBSZ-2025-24)于2025年10月23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交易网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于2025年10月27****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提出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出具放弃申请书。因本项目为重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特此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签合同的情况下,****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人:**** 中标价格:1950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标准。 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终止后止。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03日。 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襄都区珍珠街38号 联系人:靳蓉 电话:0319-****5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中兴绿谷7号楼202户2层201室 联系人:孟泽 电话:0319-****0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