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投美学生活中心项目重新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的公告

审批
四川-绵阳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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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重新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10-31 15:01

****中心各购房人:

近期,我委收到****(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关于“****中心”项目重新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请。

经了解,该项目原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的“**新投****公司”因国有企业同业整合进行业务范围调整,无法再继续履行原《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已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邮寄书面告知书、在项目售楼部现场张贴公告及在[**日报]发布公告等方式,就解除合同事宜向全体购房人履行了告知义务。

为保障项目物业服务的正常衔接与平稳过渡,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现申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选聘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承诺物业费收取标准、服务内容及质量均按购房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确保服务品质与业主权益不受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建设单位重新启动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事宜,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向本项目已购房的各位业主征求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

项目位置:科技城新区博雅路29号、31号

开发建设单位:****

总建筑面积:142363.98平方米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

二、征求意见事项

是否同意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选聘新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三、征求意见范围

“****中心”项目全体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

四、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共计7天(至11月7日24时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购房人如对建设单位重新招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有异议,请在上述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委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明等)。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反馈途径如下:

1.邮寄地址:**市云泉南街2****委员会物业管理科

2.现场提交:云泉南街2号集中办公区6A334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本次征求意见结束后,若无重大反对意见或所提异议经核实依法不予采纳,我委将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重新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工作。

建设单位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按物业费收取标准不得超过前次、服务内容及质量不得低于前次的承诺实施,并将最终中标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购房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关注本项目后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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