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安徽省池州市东池置业有限公司等37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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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池****公司等37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对持有的**省池****公司等37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省池****公司等37户不良债权累计债权总额1,263,749,052.35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775,363,228.29元,利息合计486,732,341.06元,其他权益合计1,653,483.00元。债务企业位于**市、**市、**市、**市、**市,抵押资产也位于上述地区,具体分户债权情况如下:

一、**省池****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72,000,000.00元,利息余额25,197,113.09元,垫付费用435,000.00元,债权合计97,632,113.09元(因债务企业已破产,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17年9月5日))。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省池****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行业:房地产,住所:**省**市**中路315号,注册资本11600万元,其中东****公司出资占比100%。法定代表人:王**,公司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2017年9月5日,****法院裁定受理对**省池****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三)保证人情况

东****公司、王**、王柳姣对债权本息承担连代清偿责任。

(四)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物:**省池****公司名下、位****广场项目4号楼1层8套(面积合计669.34㎡)、4号楼3层19套(面积合计1508.24㎡)、5号楼1层5套(面积合计493.91㎡)、5号楼2层68套(面积合计1393.05㎡)、5号楼4层68套(面积合计1350.31㎡)。

质押物:**省池****公司100%股权。

(五)诉讼情况

该债****人民法院作出(2015)合民二初字第0045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已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9月5日,****法院裁定受理对**省池****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管理人确认我司享有优先债权114,802,113.09元。

二、****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51,000,000.00元,利息余额21,871,837.35元,垫付费用398,500.00元,债权合计73,270,337.35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住所:****经济开发区纬一**经三路东,法定代表人:叶家和,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0万元,股权结构:叶家和出资占比60%,杨芸出资占比40%,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空调配件、空调器、模具、机械冲压件生产、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保证人情况

李正祥、杨芸、叶家和对债权本金51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田正喜、景宝玺、杨梓芳对债权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文荣、刘增智对债权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集团****公司对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集团****公司、天****公司对债权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债权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天****公司名下、位于**市嘉福国际商务大厦17间商用房及11间车库作抵押,建筑面积合计2287.16㎡。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为本金1100万元及利息。

(五)诉讼情况

2019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2019)皖1181民初5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和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1月22日,****法院作出(2019)皖1181民初49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和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2019)皖1181民初49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2019)皖1181民初56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和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6,620,235.66元,利息余额6,569,499.69元,垫付费用26,000.00元,债权合计23,215,735.35元。因债务企业已破产,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3年7月11日)。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住所:**省天****社区吴庄组,法定代表人:张伟,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万元,股权结构:汪巧云出资占比70%,张伟出资占比30%,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生产、销售;电工圆铜线加工和销售;电解铜、裸铜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汪巧云、张宗新、张伟、张文婧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汪巧云名下、位于**市建设西路天庆综合楼109、204#室商业房产,面积合计190.31㎡;汪巧云名下、位于**市建设西路天庆综合楼202、203#室商业房产,面积合计222.52㎡;汪巧云名下、位于**市建设西路****商铺,面积1101.50㎡。

(五)诉讼情况

2019年4月9日,****法院作出(2019)皖1181民初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6月24日,****法院作出(2019)皖1181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和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企业破产程序已终结。

四、****酒店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4,000,000.00元,利息余额3,184,227.23元,债权合计7,184,227.23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酒店有限公司,住所:**省**市新**路77号,法定代表人:丁广宏,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80万元,股权结构:丁广宏出资占比100%,经营范围:宾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小型餐馆(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丁广宏、王丽萍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质)押物情况

****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新**路77号105#及2/3/4层商住房产,建筑面积969.53㎡,其中一层面积42㎡,二、三、四层共927.53㎡。

(五)诉讼情况

2020年8月13日,****法院作出(2020)皖1181民初2932号民事调解书,协议中确认债权、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五、**市****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600,000.00元,利息余额775,206.14元,垫付费用11,000.00元,债权合计3,386,206.14元。因债务企业已破产,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4年2月4日)。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市****公司,住所:**省**市新**路25号41-3,法定代表人:陈从兰,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98万元,股权结构:陈从兰出资占比80%,李文奎出资占比20%,经营范围:建材、装潢材料(不含油漆)、铝合金材料、金属门窗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陈从兰、李文奎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陈从兰、李文奎名下、位于天****公司南门仓储类型的房产,其中土地面积465.35㎡、房产建筑面积1396.05㎡。

(五)诉讼情况

2020年7月20日,****法院作出(2020)皖1181民初2282号民事调解书,协议中确认债权、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企业破产程序已终结。

六、****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7,800,294.18元,利息余额2,290,524.3元,债权合计10,090,818.48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省**市**县襄河镇**路666号**国际小商品城12号楼112号,法定代表人:冯克海,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批发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冯克海持股100%,经营范围:二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商用电器、智能家具、化妆品、保健食品、家居护理用品、酒店用品、体育用品、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羽绒制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消防器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耗材、通讯器材、计生用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产品及耗材、五金交电、鲜花、绿植销售;卷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冯克海对债权本金7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王涛、王兴如对债权本金800,294.18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县与儿街大沙埂工业集中区名门世家1#、2#、3#、4#、5#、6#等21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830.13㎡。

(五)诉讼情况

****法院于2023年6月8日出具案号为(2023)皖1124民初1865号判决书,于2023年7月7日出具案号为(2023)皖1124民初1866号判决书,判决确认债权金额、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七、****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4,315,972元,利息余额7,952,138.46元,债权合计7,952,138.46元。因债务企业已破产,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0年6月10日)。担保方式: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住所:**省**市**市贺友路,法定代表人:董强,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制造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股权结构:马久春持股51.87%,43名股东持有剩余的48.13%。经营范围:各种人造板产品、人造板二次加工装饰板、木地板、石膏类板材、建材装饰材料、胶粘剂、原辅材料、家具门窗;杂木及边角料收购;经营上述产品及相关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备品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属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情况

**光大****公司、马久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未诉讼,2020年6月10日,****法院作出(2020)鲁1482破申7号裁定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法院确认,该户债权金额为7,952,138.46元。

八、淮****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6,000,000.00元,利息余额1,765,466.77元,债权合计7,765,466.77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淮****公司,住所:**县**乡新湖村7-33****花园社区),法定代表人:杨磊,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批发业,注册资本:500万元,股权结构:杨磊持股96%,蔡兆凤持股4%,经营范围:煤炭、建材、钢材、五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矿配件、办公用品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杨磊、蔡兆凤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县**乡新湖村7-33-691土地和房屋,商业房产面积1975.99㎡,土地使用权面积3470.80㎡。

(五)诉讼情况

****法院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2024)皖0421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九、淮****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0,438,666.71元,利息余额10,501,028.02元,债权合计40,939,694.73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淮****公司,住所:****园区,法定代表人:洪玉国,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注册资本:1500万元,股权结构:洪玉国持股66.6667%,臧佩俄持股33.3333%,经营范围:大米加工、销售及进出口,农作物种植、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粮食收购、烘干、销售及储存,仓库租赁、货物装卸及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市柱玉****公司、李国柱、丁进侠、洪堂清、洪海旭、丁凤、洪玉国、臧佩俄、洪堂江、石德叶、宋立平、张雪雪对债权本金****0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洪玉国、宋立平、洪海旭、张雪雪、洪松、马等等、洪堂清、石德叶、胡娟对债权本金****8666.71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淮****公司名下、位****合实验区经济开****公司仓库1栋101 102,2栋及3栋房产,房产总面积8347.01㎡,土地总面积23941.6㎡。

(五)诉讼情况

第一笔本金1243.87万元:****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2023)皖0421民初5508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二笔本金1800万元:****法院于2024年9月5日作出(2024)皖0421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9,896,890.67元,利息余额9,739,154.13元,债权合计39,636,044.80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住所:**县李冲回族乡李冲村八百亩地,法定代表人:朱豪,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朱豪持股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保证人情况

朱豪、朱泽飞、孙艳丽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学校名下、位于**县刘集镇高潮村土地使用权,面积31531.0㎡。

(五)诉讼情况

****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4)皖0421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一、淮****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5,000,000.00元,利息余额14,522,614.38元,债权合计49,522,614.38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淮****公司,住所:**市毛集实验区淮河风情文化园西2幢二楼,法定代表人:朱兆千,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批发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权结构:李永军持股70%,朱兆千持股30%,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公司对债权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永军、赵明荣、朱兆千、陈维兰、张藏英、罗强为、秦忠、平怀珠、平怀庄、孟勇、秦金海对债权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公司名下、位****合实验区闰博﹒淮河风情文化园西3栋101、201/102、202/103、203/104、204/105、205、301;西4栋101、201/102、202/103、203/104、204;东3栋104、204/105、205/106、206/107、207;西15栋101、201/102、202/103、203/104、204/105、205/106、206/107、207/108、208/109、209/110、210/111/112;西20栋104、204/105、205/106、206/107、207/108、208/109、209/110、210/111、211/112、212/113、213/114等36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307.7㎡。

2、****公司名下、位****合实验区闰博﹒淮河风情文化园东17栋、东13栋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8813.36㎡。

3、****公司名下、位****合实验区闰博﹒淮河风情文化园东12栋201、202、301、302、401、501、502等七套住宅,面积合计963.76㎡。

(五)诉讼情况

第一笔本金2000万元:2022年12月8日,****法院作出(2022)皖 0421 民初2008号民事判决书,第二笔本金1500万元:2022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2022)皖 0421 民初 195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确认债权金额、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二、**奥****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0,471,034.38元,利息余额5,526,026.33元,债权合计25,997,060.71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奥****公司,住所:**省**市**区**印象北区23#195商铺,法定代表人:陈少飞,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商务服务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权结构:陈少飞持股80%,陈文生持股20%,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生态农业、实业投资、钢材、建筑材料、电线电缆、水泥土方、石材、自动化保护设备、电气设备、电力监测设备、电力自动化实验装置及配件、光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工矿配件、粮油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陈少飞、毕盛林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市佳****公司名下、位于淮****花园2栋商住楼房产,面积合计764.40㎡。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150万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新区**印象9处商业房产,面积合计1439.86㎡。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1034.38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诉讼情况

****法院于2024年9月9日作出(2024)皖0421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三、**省**县天福保温瓶厂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9,840,000.00元,利息余额9,110,656.36元,债权合计18,950,656.36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省**县天福保温瓶厂,住所:**省滁****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怀新,行业:制造业,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保温瓶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张怀新对债权本金984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朱凤华对债权本金8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省**县天福保温瓶厂名下、位于**县门临**侧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土地面积合计18674.5㎡;房产面积合计8873.64㎡。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224万元及利息;房产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660万元及利息。

(五)诉讼情况

2020年1月21日,****法院作出(2020)皖1126民初355号、(2020)皖1126民初356号、(2020)皖1126民初357号、(2020)皖1126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债权金额、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四、****宾馆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7,700,000.00元,利息余额21,802,453.84元,债权合计39,502,453.84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宾馆,住所:**省******大队对面,法定代表人:金龙,行业:服务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服务。

(三)保证人情况

金士高、马明****宾馆提供的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后仍未获清偿的部分(债权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扣除实现抵押权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宾馆名下、位于**县府城镇合蚌**侧商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主体楼房的1-4层房地产权),房产面积2463.94㎡;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511.34㎡。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

2、凤****公司名下、位于**县府城镇教场村合蚌**侧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建筑面积4250.56㎡,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5092.02㎡。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580万元及利息。

(五)诉讼情况

2016年3月25日,****法院作出(2016)皖1126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9月14日,****法院作出(2017)皖1126民初291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五、******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9,880,421.94元,利息余额8,458,386.55元,债权合计28,338,808.49元。担保方式: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住所:**省****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刁宏明,行业:制造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集团****公司、李正祥、刁宏明、****公司、天****公司、天****公司对债权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合同编号:****商行固借字第493********70888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集团****公司、李正祥、刁宏明对债权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合同编号:****、****商行固借字第493********71308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诉讼情况

****法院于2019年9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2019)皖11民终2467号),****法院于2019年7月2日作出(2019)皖1126民初273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债权金额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六、**凤****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金额18,666,239.69元,其中优先级债权5,100,000.00元,普通债权13,566,239.69元。因债务企业已破产,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4年4月22日)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凤****公司,住所:**省**市**县临淮镇汤府路,法定代表人:晏锦花,行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小麦粉(通用)生产、销售;粮油作物收购、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晏锦花对债权本金56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晏锦凤对债权本金8,256,628.85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晏锦宏对债权本金5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公司名下、位于**县临淮镇凤临**侧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1413.60㎡;

2、****公司名下、位于**县临淮镇凤临**侧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910.40㎡。

3、**凤****公司名下、位于**县临淮镇凤临**侧工业房地产,房产建筑面积3892.05㎡;工业土地面积8805.45㎡。

(五)诉讼情况

2017年1月20日,****法院作出(2016)皖1126民初3401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10月18日,****法院作出(2017)皖1126民初3294号、(2017)皖1126民初3295号、(2017)皖1126民初329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七、****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7,967,708.08元,利息余额12,791,981.89元,垫付费用136,978.00元,债权合计30,896,667.97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住所:**省**市新**路10号,法定代表人:马昌云,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批发业,注册资本:718万元,股权结构:马昌云持股98.47%,李庆建持股1.11%,周林忠持股0.41%。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化妆洗涤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纺织品、服装鞋帽、皮具箱包、家具零售;本经营场所内零售卷烟(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珠宝玉器、金银饰品零售;蔬菜、水果购销;中型餐饮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快餐店(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农膜、小农机具、饲料销售;化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仅分支机构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马昌云、马天瑶、王翠华、李庆建、周林忠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市新**路天正商务楼1栋第2层、第3层、第7层房地产,面积合计5711.55㎡。

(五)诉讼情况

****法院于2017年11月7日出具(2017)皖1181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八、****超市****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8,550,000.00元,利息余额6,211,008.74元,垫付费用77,720.00元,债权合计14,838,728.74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超市****公司,住所:**省**市新**路10号,法定代表人:马昌云,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批发业,注册资本:500万元,股权结构:马昌云持股92%,****公司持股8%。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本经营场所内零售卷烟(雪茄烟)(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金银玉器饰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销售;摄像扩印服务;柜台租赁服务。

(三)保证人情况

马天瑶、王羽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市新**路天正商务楼1栋负1层房地产,面积合计3779.45㎡。

(五)诉讼情况

****法院于2017年11月7日出具(2017)皖1181民初1715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十九、******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61,545,809.29元,利息余额82,121,399.32元,垫付费用184,237.00元,债权合计143,851,445.61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2日,行业:批发业,住所:**省**市新站区**北路与颍河路**新站总部经济大厦A楼,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蒋光树持股90.2162%、董桂桂持股9.7838%。法定代表人:蒋光树,经营范围: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涂料(除油漆)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注塑制品、包装制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黄铂金首饰销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安装、维修。

(三)保证人情况

蒋光树、董桂桂在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债权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其中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2,646.4㎡;房产为2栋厂房、3栋综合楼和2栋办公楼等,厂房面积共3,936.46㎡、综合楼面积共4,552.56㎡、办公楼面积共4,168.19㎡,其他房产522.72㎡。其中2号厂房(面积1,968.23㎡)已灭失。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4)合民二初字第00155号、(2016)皖0102刑初27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集团****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9,999,620.92元,利息余额12,655,363.30元,垫付费用15,288.00元,债权合计22,670,272.22元。担保方式: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集团****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3日,行业:批发业,住所:**省**市****花园1幢商铺101号,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蒋光树持股83.3333%、******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6667%。法定代表人:蒋光树,经营范围:涂料(油漆)、保温材料、节能装饰材料销售、施工、技术服务;五金、电器、太阳能产品、中央空调销售、安装、技术服务。目前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诉讼主体资格,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存在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记录。

(三)保证人情况

蒋光树、董桂桂在1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省联发节能****公司在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4)合民二初字第00151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一、******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345,160.89元,利息余额4,741,185.73元,垫付费用26,000.00元,债权合计8,112,346.62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30日,行业:批发业,住所:**省**市新站区三十头镇合白路西侧26栋**县****公司办公楼,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李时明持股95%、季宏芳持股5%。法定代表人:李时明,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李时明、丁贞德在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季宏寿、李世菊、季宏芳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市**路168****广场的8-2302、2303、2304室房产,面积合计653.48㎡。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6)皖0103民初907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二、**省****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879,971.67元,利息余额1,674,014.70元,垫付费用25,360.00元,债权合计5,579,346.37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省****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3日,行业:道路运输业,住所:**省**市**县庙前镇茶溪小镇度假村A1、A2幢(沿街商业),注册资本382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刘政持股74.3455%、潘孝菊持股25.6545%。法定代表人:刘政,经营范围:公**梁养护,土石方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交通安全设施制作及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公路绿化及环保工程,建材销售,工程机械租赁,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三)保证人情况

******公司、王萍、王琼、潘孝菊、李力、李森、郭凤英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县庙前镇的**县九华山茶溪小镇度假村A3幢115室、116室、117室、118室、119室、120室、121室、122室、123室、124室、125室、126室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房产面积合计721.62㎡。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调解,调解书文号(2021)皖0102民初571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三、明****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8,800,000.00元,利息余额为5,161,804.00元,垫付费用72,700.00元,债权合计14,034,504.00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明****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魏海锋,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83185X,股东魏海锋,出资比例99.33%、股东魏**出资比例0.67%,企业地址位于**省**市马岗大山头,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大米加工销售,饲料零售,农副产品购销。

(三)保证人情况

魏海锋、魏**、魏彪、吕芳莉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市进****公司名下、****花园御墅湾1号楼门面房20间,面积合计1439.99㎡;**市进****公司名下、位于**市明西街道马岗大山头的商住用地,面积为6311.45㎡。上述抵押物最高额抵押900万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调解,调解文书(2020)皖1182民初122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四、明****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21,500,000.00元,利息余额为6,117,783.33元,垫付费用94,500.00元,债权合计27,712,283.33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明****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魏海春,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839236F,股东魏海春,出资比例62.50%、股东徐世梅,出资比例37.5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桥头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大米加工销售;副产品、饲料零售,粮食购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魏海春、徐世梅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800万元债权:明****公司名下、位于**市桥头镇**村、104国道西侧房产(3号仓库、4号仓库)及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940㎡,土地面积13333.3㎡,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800万元及利息;

(2)950万债权:徐方多、徐中兰名下、****花园队的住宅,建筑面积301.4㎡;魏海春、徐世梅名下、位于**市**街道双塘巷6-7号的住宅,建筑面积179.75㎡;明****公司名下、位于**市桥头镇104国道西侧的房产土地,房产面积合计3057.93㎡,土地面积6209.95㎡,最高额抵押800万元;

(3)400万债权:明****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质押,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400万元及利息。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调解,调解文书(2021)皖1182 民初5441、5442、5451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五、**市****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22,786,000.00元,利息余额为23,271,033.11元,垫付费用63,000.00元,债权合计46,120,033.11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市****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鲁贤高,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531767,股东刘荣田,出资比例50.00%、股东鲁贤高,出资比例50.00%,企业地址位于安****工业园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粮食收购,大米加工销售,食品经营,次米、碎米、皮糠、食用油、农副产品销售,粮食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市****公司、刘荣田对债权本金39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538万债权:①马传刚、刘芬田名下、位于**市桥头镇司巷村街东队的房产,建筑面积122.50㎡;②周璐、刘义田名下、位于**市渡口东路5号小康家园第4幢第1层5-4-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44.002㎡;③刘心忍、张献霞名下、位于**市桥头镇司巷街道北大街的房产,建筑面积74.55㎡;位于****中心街南侧的工业房产,建筑面积2174.84㎡,土地面积4876.54㎡;位于**市桥头镇司巷街道的房产,建筑面积338.6㎡;④鲁贤高、刘荣田名下、位于****中心街的房产,建筑面积111.46㎡;位于**市桥头镇司巷西环街中段西侧的房产,建筑面积157.62㎡;位于**市桥头镇司巷街西环路的房产,建筑面积73.5㎡,以上抵押物最高额抵押550万元;

(2)800万元债权:**市****公司名下、****工业园区104国道西侧的工业土地及厂房,面积6934.1㎡,最高额抵押800万元;

(3)550万元债权:**市****公司名下、****工业园区104国道西侧的工业土地及厂房,厂房面积4287.56㎡,土地面积16360.50㎡,最高额抵押550万元。

(4)390万元债权:**市****公司的机器设备,大部分设备已损毁,最高额抵押400万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调解,调解文书(2021)皖1182民初2827、2825、2831、2829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六、**市****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24,599,762.45元,利息余额26,270,335.57元,债权合计50,870,098.02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市****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仁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8460XA,股东刘仁田,出资比例62.50%、股东陈加霞,出资比例37.50%。企业地址位于**省**市桥头镇**村104国道西侧,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粮食收购销售、面粉加工销售(以上凭相关许可证经营)、装卸、仓储;次粉、麦麸、农副产品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刘仁田、陈加霞对债权本金20,999,913.0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1)999,999元债权:**市****公司名下、****工业园集中区成品仓库及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1849.76㎡;(2)20,999,913.04元债权:①**市****公司名下、****工业园集中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厂房面积为11498.99㎡,土地面积20974.3㎡(31.46亩);②刘仁田名下、位于**市司巷乡西环街道的商住房,建筑面积588.6㎡;位于**市司巷乡司巷村街东队的商住房,建筑面积184.8㎡;③张现岭名下、位于**市桥头镇司巷街道西环街西侧的商住房,建筑面积134㎡;④司金刚名下、位于**市桥头镇司巷村老街四队的商住房,建筑面积166.53㎡ ;⑤陈家富名下、位于明****中心街北路8号的商住房,建筑面积165.19㎡;(3)2,599,850.45元债权:**市****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调解,判决文书(2021)皖1182民初1929号、(2021)皖1182民初1935号,调解文书(2021)皖1182民初193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七、明****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32,000,000.00元,利息余额为17,167,360.00元,垫付费用5,000.00元,债权合计49,172,360.00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明****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锁鸿慧,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92100Q,股东锁鸿慧,出资比例90.00%,股东丁波,出资比例10.00%,企业地址****工业园区体育路东侧,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大米生产销售;粮食购销及仓储(以上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锁鸿慧、丁波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市鸿****公司名下的、位于**市明珠大道38-26号慧景名苑8号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216.79 ㎡。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20)皖11民初182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八、**省****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24,500,000.00元,利息余额27,248,072.00元,垫付费用82,200.00元,债权合计51,830,272.00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省****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许光辉,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7925,股东许光辉,出资比例99.00%,股东李杨,出资比例1.00%,企业地址位于**市**路200-10-1号,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农业、广告业、制造业投资管理;洒店项目投资管理。

(三)保证人情况

许光辉、李红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市****公司名下、位于**市祁仓路268****广场1单元501-1001室,酒店的5层至10层,面积合计7743.72㎡,最高额抵押2450万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调解,调解文书(2017)皖1182民初4329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十九、明****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4,499,900.00元,利息余额为5,345,212.72元,债权合计9,845,112.72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明****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许光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800301,股东许光辉,出资比例100.00%,企业地址位于**市龙**路88-215****广场,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李立兴、张志婕在债权本金4,499,889.6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李立兴名下、位于**市祁仓路268****广场1单元201室、2单元103室、205室,建筑面积合计988.65㎡,担保范围内为债权本金****889.6元及利息。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19)皖1182民初162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十、**中天****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270,000.00元,利息余额为287,612.64元,债权合计557,612.64元。

(二)债务人情况

**中天****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陆盼,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278057,股东为陆盼,出资比例100.00%,企****工业园区柳湾路,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航空航天电子、微波通信器件、射频同轴连接器研发、制造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19)皖1182民初5021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十一、**市****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600,000.00元,利息余额为672,800.00元,债权合计1,272,800.00元。债务企业已破产终结,债权未申报确认。

(二)债务人情况

**市****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袁继东,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89636XT,股东袁继东,持股比例67.5%,股东李莲敏,持股比例32.5%,企业地址位于**省**市管店镇罗岭段千里马驿站南,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销售。

(三)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未诉讼,2018年12月28日,****法院作出(2018)皖1182破2-4号通知书,裁定宣告债务人**市****公司破产,该企业已破产终结,债权未向管理人申报确认。

三十二、****公司****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360,000.00元,利息余额为1,293,588.16元,债权合计2,653,588.16元。担保方式: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沈军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78293E。企业地址位于**市明西街道西徐村,所属行业为建筑用石加工,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农副产品(除粮油)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沈军如、贺红云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20)皖1182民初788号、(2020)皖1182民初790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十三、明****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1,321,400.00元,利息余额为5,051,980.78元,债权合计6,373,380.78元。

(二)债务人情况

明****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朱贤红,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595261,股东张敏,持股比例75%,股东朱贤红,持股比例25%,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女山湖镇工业集中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电瓶车控制器、充电器、节能灯及节能灯镇流器生产、加工、销售。

(三)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15)明二初字第00541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十四、**省**市京明****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为1,036,700.00元,利息余额为2,264,759.76元,债权合计3,301,459.76元。担保方式: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省**市京明****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孙德光,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90416W。企业地址位于**省**市招信镇小圩,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钢丝网架、水泥夹心板系列产品生产销售,七彩瓦、新型建材产品零售。

(三)保证人情况

孙德光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调解,调解文书(2015)明民二初字第00440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十五、******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金额为131,967,893.1元,因债务企业破产,该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16年6月2日),该债权金额已经破产管理人确认。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成立,注册地址为**省**市区水**大道与建材路交叉口。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7,000万元,货币出资方式,其中王淑军出资6300万元,占公司股权90%,王百云出资700万元,占公司股权10%。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王淑军。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暂定资质,资质证书号AHXC00217号。行业属性: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王淑军、王百云分别在最高额16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15)宣中民二初字第00052号、(2015)宣中民二初字第00160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五)破产重整情况

债务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根据******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我司享有的抵押类优先权69,793,586.76元按100%比例受偿,受偿资产为17#办公楼,其中:办公7300㎡、地上商业1575㎡、车位73套抵偿,抵偿不足部分与普通债权相同以其他物业受偿。抵偿时间为该物业竣工验收合格时执行或符合销售条件时执行。普通债权62,174,306.34元受偿比例约为暂未最终拟定,受偿资产为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和车位。

三十六、******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8,740,000.00元,利息余额75,146,099.75元,债权合计113,886,099.75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26日,注册地为**省**市汴河路1号,法定代表人凌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25638F,注册资本104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磷肥、**素复混肥、硫酸钾、氟硅酸钠、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编织袋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

(三)保证人情况

****建筑****公司在抵押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在44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公司名下位于**市东二环与北二环路**新站实验区汴河路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81,800.41㎡,最高额抵押1149万元;

抵押物2:******公司名下、位于**市东二环与北二环路**新站实验区汴河路的厂房,建筑面积27,286.84㎡,最高额抵押4000万元;

抵押物3:******公司名******D区4#楼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45.86㎡,最高额抵押4000万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06]皖民二初字第0014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十七、******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2,241,050.60元,利息余额3,911,080.99元,债权合计36,152,131.59元。因债务企业已破产,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15年3月20日)。上述债权金额已经破产管理人确认。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朱道武,注册资本759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262094,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差别化石油原料、化工原料、聚酯原料(上述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化纤原料、纺织原料及相关制品;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高科技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企业已注销。

(三)保证人情况

****公司对债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市**东路169****广场2F-A的商业房产及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3596.24㎡。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2014)合民二初字第00147号、(2015)皖民二终字第00005号,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债务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

上述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com)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单户或者打包转让、拍卖(含网络竞价)、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下列机构或人员:(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七)****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王经理、吴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95、****6217

通讯地址:**市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23000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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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31
招标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安徽省池州市东池置业有限公司等37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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