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项目保温材料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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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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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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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某项目保温材料供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方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沈半路项目保温材料供应采购项目

1.2标包名称:******沈半路项目保温材料供应采购项目

1.3采购类型:物资类

1.4采购内容:保温材料的供货

1.5项目概况:**某项目位于**市**区,项目占地36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232平方米。

1.6最高限价:****220元 (含税)

1.7本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保温材料供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材料:40厚挤塑聚苯板。屋面保温材料:165厚挤塑聚苯板、140厚挤塑聚苯板、25厚挤塑聚苯板;地上外墙保温材料:70厚岩棉保温板、50厚岩棉保温板、20厚岩棉保温板;50厚I型无机轻集料保温板;详见附件图纸。

1.8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随工程建设进度及发包人书面通知供应材料,直至所有保温材料供应完成,预计时间为24个月。

1.9合同签订:合同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

2.4****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金额200万以上,需提供无较大额度行政处罚的承诺函);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网站中截图并显示截取时间(****中心标准时间)。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2.6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10 其它资格要求

2.10.1 投标人须具有保温材料生产厂家证明材料或取得保温材料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资格(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同一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或与其代理商同时投标,投标均将被否决)。

2.10.2 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保温材料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标的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2.10.3投标时必须提供招标材料在有效期之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保温材料技术要求“五、保温材料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对应检测报告)”相关指标);

2.10.4 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企业(供应商直接股东不允许为外资参股(含港澳台),****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无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港澳台地区居民。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020********50001750

注意:投标单位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操作,同时支付标书款。标书款汇款备注栏中写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段X”,并于汇款完成后将转账成功截图上传至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确认”****公司或个人账户付款,****公司名称或付款人姓名)、开票信息(包含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要求为可编辑版本,不要发送图片或pdf)发送至邮箱: ****@sinochem.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收到邮件后,方可通过审核,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标书款发票为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未支付标书款的投标单位其应答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3.3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投标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及应答;投标单位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8880);

3.4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投标单位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密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接受快递方式提交;

4.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路146号;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及评标现场进行开标唱价;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及纸质文件的投标单位;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4.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规则: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需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单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投标单位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当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当为系统原因时,可开启当前投标单位纸质报价文件;非系统原因时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5.3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投标单位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要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投标单位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投标单位只支持通过投标工具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及(https://www.****.cn/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 **省**市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136****921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路146号

联系人:张骞、王增顺、陈前伸

电话: 181****3641、181****2849

电子邮件: ****@sinochem.com

监****公司总部)

联系人:单经理

联系电话:186****7151

邮箱:****@rtdc.cn

监督投诉渠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联系电话:400-****-8880

邮箱:****@163.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及(https://www.****.cn/ )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开标:投标单位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并在公开唱价结束后签署唱标结果记录表。

9.2评审:在评审环节中,评审委员会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处理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障在评审期间内电话通畅,根据评审项目具体要求,投标单位需到现场或远程沟通的方式回复评审相关问题,具体根据招标人员要求为准。

9.3 监督投诉:所有监督投诉需****公司名义实名投诉(个人监督投诉需含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手签或人名章,公****公司公章及联系方式),并包含举证信息及完整证据链、证据获得方式,如监督投诉内容未包含上述信息,或超出公示期,则招标人无反馈义务。

联系人: 张骞、陈前伸

联系电话: 181****3641、153****8821

联系地址: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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