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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以下117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正常退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止,共7天。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635-****021 0635-****065
通讯地址:**省**县谷山北路181****保障局(2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