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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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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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2025学年学校食堂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公明柏溪路60号

联系方式:134****8357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宝****社区宝石东路50号厂房二3层、在**市宝****社区宝石东路50号厂房三1层、2层、3层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131****0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学校食堂管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18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1 ****校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31

九、其他补充事宜:(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4年10月31日签订《**市******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ZGMGMDY****0929C,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期限:2024年11月年01日至 2025年10月31日)。由于原合同合同金额与结算方式与《****学校自营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食堂管理成本不超过总餐费的32%”条款存在冲突;且甲方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贯彻深入“过紧日子”文件精神,现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 原合同“二、服务费用: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服务期内,****学校食堂管理服务费用****000元/年,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其中首月支付管理服务费用156666.63元,其他月管理服务费用为156666.67元。” 变更为“二、服务费用:本项目实行按实际用餐结算管理费的合同方式,在服务期内,甲方每月按照教职工、学生实际用餐人数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学生午餐就餐人数*学生午餐单价+教职工早餐就餐人数*教职工早餐单价(含财政补助)+教职工午餐就餐人数*教职工午餐单价(含财政补助)]*0.32,每月支付上限不超过156666.67元,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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