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怀****村委会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银行东20米院内201室
成交金额:53.8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3.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怀****村委会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怀****村委会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县荆山镇张圩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砌筑工程、混泥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接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鲁先福 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67350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联系电话:181****987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禹王西路1988号
联系人:王鹏志
联系方式:0552-****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体育路56号
联系人:刘同刚
联系方式:181****9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志(采购人代表)、刘同刚(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658(采购人代表)、181****9876(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