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工会2025年消防帮扶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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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15:53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3日 09:30 | ||
| 预算金额 | ¥24.6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荣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838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诸桥路1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荣超 0510-****83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雪峰、庄维维、颜颖0510-****3985 |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工会2025年消防帮扶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工会2025年消防帮扶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超
项目联系电话:0510-****83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开发区诸桥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荣超 0510-****8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庄维维、颜颖0510-****3985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工会2025年消防帮扶,根据苏工发〔2024〕2 号《****工会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行动计划实行时间延至2025年12月31日,****大队工会委员会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向《2025年消防协作企业目录》中列示企业购买本省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产品,以帮扶提货券的形式发放给约493名(数量暂定,具体以最终发放数量为准)职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三、采购需求”。
2.交付期:按照比选人指定时间,将帮扶提货券送至比选人相关负责部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3.质量要求:满足比选人的需求,执行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储存期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质量违约金:合同实际总价款3%,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比选人的实际损失,成交人应继续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券面最低限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65万元。
(2)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65万元。****工会经费(最终的结算费用为500元/人,人数暂定为493人,最终结算以比选人以及最终用户验收合格的配送数量为准)。
(3)帮扶提货券券面价值最低限价为500元/张。
(4)帮扶提货券最高报价比率为100%。
5.本项目是否专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30标书代写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8月/9月/10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8月/9月/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8月/9月/10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比选申请人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7.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比选申请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招标部(**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比选文件售价: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以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比选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至9:30,截止期后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3日9:30标书代写
比选地点:**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65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