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15: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911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博王大街西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58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自治区**市**甘旗卡镇大青沟街南侧,团结路东侧中兴金典商业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911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202****1002)-文件集.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序号53中,标的名称“自动体外除颤仪,
技术参数为:
1、符合GB 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标准要求。
2、具备泵吸采样功能;可检测不少于20种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
3、气体种类:可燃气LEL。
4、气体量程:0%~100%LEL。
5、精度≤3%;响应时间:≤20秒。
6、彩色屏≥2.3寸;可查看历史数据、实时曲线图。
7、内置采集泵,无需外接(标配≥50cm软管,可用于特殊环境使用)。
8、警报方式:听觉、视觉和振动三种方式。
9、报警模式设置:低限报警、高限报警、区间报警、加权平均值报警等设置。
10、防爆等级=Exia ll CT4;防护等级≥IP65.
11、单电池使用时间≥12h。
12、配置防水、防尘和防摔防护箱。
13、三年内每年由供应商对产品免费进行校对标定。
”更正标的名称为“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其余技术参数、数量等内容不变。
系统填报说明:因云平台系统限制,投标人在系统填写《分项报价表》时,该标段标的名称仍显示为“自动体外除颤仪”,投标人按此名称正常报价即可;
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须按更正后的标的名称“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填写;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标的名称统一更正为“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
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二)、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财购〔2023〕195号)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电子标服务
名称:****
地址:**博王大街西段
联系方式:183****5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自治区**市**甘旗卡镇大青沟街南侧,团结路东侧中兴金典商业楼
联系方式:153****91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
电话:153****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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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