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406-00027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6-27 | |
| 发改投资,2024,68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同意**县桥头集镇食用菌(金针菇、**菇、****工厂化栽培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县桥头集镇食用菌(金针菇、**菇、****工厂化栽培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专家对**新****公司编制的《**县桥头集镇食用菌(金针菇、**菇、****工厂化栽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县桥头集镇食用菌(金针菇、**菇、****工厂化栽培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选址建设位于******社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厂房总建筑面积25152㎡,建筑占地面积6240㎡,地上 4 层,建筑高度23.60m。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围墙等附属工程。
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 7 度,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初步设计主要涉及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内容。
四、经审查,项目概算总投资2946.1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685.82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0.07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140.30万元。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优化设计,认真落实《专家组意见》中有关事项,并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附件:《**县桥头集镇食用菌(金针菇、**菇、****工厂化栽培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
2024年06月26日
抄:****规划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