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407-00032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7-26 | |
| 发改投资,2024,92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同意撮镇镇三汊河片区纬四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撮镇镇三汊河片区纬四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专家对****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撮镇镇三汊河片区纬四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撮镇镇三汊河片区纬四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撮镇镇三汊河片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纬四路起点位于现状纬四路与鼎昌路**,终点位于中港码头二期厂区水泥路,为**道路,路段长约433.763m,道路红线宽度为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km/h。
横断面形式为:4.5m(人非并板,含1.25m树池)+15m(机动车道)+4.5m(人非并板,含1.25m树池)=24m。
初步设计主要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内容。
四、经审查,项目概算总投资2524.82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773.52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7.36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用为95.04万元,第四部分其他费用为528.90万元。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优化设计,认真落实《专家组意见》中有关事项,并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附件:《关于的评审报告》(合工咨〔2024〕114号)
2024年07月26日
抄:****规划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