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504-00006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4-03 | |
| 发改投,2025,188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同意****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初设”文本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专家对中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选址建设位于**县撮镇镇翠微亭路与**路**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110.3亩。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3866.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267.48㎡,地下建筑面积6598.59㎡,按78个教学班标准设计;**1栋中学教学楼、1栋中学教学综合楼、2栋学生宿舍、1栋食堂/风雨操场及报告厅、1栋小学教学综合楼以及2所大门和地下车库,配套道路、给排水、照明、停车场、消防、供配电、校园智能化、绿化、教育设施设备等附属工程建设。
四、经审查,项目概算总投资34690.57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30234.66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3.5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用1599.41万元、第四部分土地征迁费1103万元。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优化设计,认真落实《专家组意见》中有关事项,并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节能、水土保持、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附件: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迅达咨皖〔2025〕037号)
2025年4月2日
| 抄:****规划局、住建局、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