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安徽-合肥-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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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失效时间: 关键词:
113********005894B/202503-00032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委员会2025-03-31
发改投,2025,183有效
有效暂无
****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暂无
****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3-31 13:37

**县乡村****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初设”文本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二、项目选址建设位于**县石塘镇石长路与火龙路**东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34.69亩。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两栋钢结构高标仓库、一栋钢结构冷库、一栋框架结构多层厂房、一栋配电房及两栋门卫等工程;配套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绿化、管网、围墙、暗涵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165.95㎡,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900.48㎡。

四、经审查,项目概算总投资6257.81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5689.0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6.54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用182.26万元。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优化设计,认真落实《专家组意见》中有关事项,并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节能、水土保持、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附件:****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JLZX-****0328-01

2025年3月31日

抄:****规划局、住建局、审计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