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5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路116号
邮编:810007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1 | 青****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 海西州**市境内 | ****公司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 上水库位于博格且郭勒左岸冲沟源头,最大坝高91米,正常蓄水位4008米,死水位3971米,调节库容257万立方米;下水库位于巴音河与巴音郭勒交汇口上游2.9千米的巴音河上,最大坝高45米,正常蓄水位3340米,死水位3320米,调节库容264万立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600MW(2×300MW),****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330kV地面开关站等组成,具有日调节能力,工程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储能、调峰以及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加强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巴音河涉水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主要繁殖期,减少工程对鱼类的影响;采取固定电栅拦鱼结合超声波或脉冲赶鱼等措施,避免鱼类被卷载进入管道中。****水利局和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建管局的对接,制定依托蓄集峡水利枢纽鱼类增殖站开展本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的工作方案,并按要求落实增殖放流。蓄集峡水利枢纽鱼类增殖站无法保障本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时,应采用自建鱼类增殖站的方式,确保增殖放流工作严格落实。先期选择合适河段开展黄河裸裂尻增殖放流,放流总规模6万尾/年,并开展高原鳅的繁育和增殖放流技术科研工作,待满足增殖放流条件后开展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工作开展5年后,结合蓄集峡水利枢纽增殖放流情况和本工程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科学优化调整增殖放流方案。在巴音郭勒河和巴音河交汇处下游进行产卵场生境修复;在巴音河下游河段一棵树附近选择较开阔水域布设人工鱼巢;落实网捕过鱼措施,促进坝上坝下鱼类种群间遗传基因的交流。电站运行期加强对鱼类增殖放流和拦鱼驱鱼设施的管理,并加强效果跟踪监测评估,进一步优化保护措施。蓄水期、****水库蓄水、补水均直接来源于蓄集峡水利枢纽配套建设的**供水工程管道,上游****水库坝下生态放水管全部下泄至下游河道。与巴音河蓄集峡水利枢纽做好衔接,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在鱼类产卵繁殖期5至6月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2.03m3/s;在仔幼鱼的重要摄食时间7至9月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1.55m3/s;10月至次年的4月逐渐进入越冬期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0.89m3/s,若因冬季冰封等极端天气原因导致坝址处来水不足0.89m3/s时,按照天然来水下泄,****水库回水末端和生态流量管放水阀下方设置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加强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临时工程,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扰动。工程区域植被覆盖度较高,应严格做好区域表土植被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采取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采种扩繁等措施强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中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库区及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生态建设,规范渣场内的弃渣堆放,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临时占地,加强生态修复设计,结合项目区生态环境特点对临时道路、表土堆存场、施工营地、砂石加工系统、拌合站、中转料场、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全面开展生态、景观恢复,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营地、****工厂及物料堆放场等须远离水体布设,严禁各类废渣排入巴音河。砂石料系统和混凝土系统、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隧洞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上、下库****修配厂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营地和运行期业主营地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浇灌、场地洒水抑尘,冬季无法回用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处理站进行处理,严禁各类废污水外排。上、下水库蓄水**行库底清理,****政府加强库周污染源管理,定期打捞库区及周边水域漂浮物,加强上、下水库水质管理。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材料堆放、装卸、运输等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控制,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对砂石料场、中转料场、弃渣场等定时喷雾降尘。工程爆破施工使用水封式爆破防尘措施,钻孔时和爆破后喷雾降尘。混凝土系统采用密封性能好、除尘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设备,安装除尘效率高的除尘装置,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相关排放标准。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机械设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及设施。工程建设运行生活采用电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施工期工程设置上、下水库弃渣场,应加强土石方综合利用,减少弃渣量;隧洞弃渣优先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利用,其余及时运至渣场处置。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渣场处置。****水库施工场地内和运行期业主营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定期交由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填埋场处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机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优化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加强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安装运行地下主变压器、地面开关站等设施,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应急设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地下厂房内建设事故池。机修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油库等按要求做好防渗。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施工期、运行期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水生生态、陆生生态,水、气、声、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废气、废水排放等监测工作,并密切关注上、****水库初期蓄水造成的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