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关于****2025****中心激光数字化智能制造实训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关于****2025****中心激光数字化智能制造实训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中心激光数字化智能制造实训平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一、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30分”,现更正为:“2025年11月21日14点30分”;二、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现更正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08日”;三、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提交地点:“****交易中心(**市**区高新区**大道3088****广场2层)6号开标大厅。”,现更正为:“****交易中心(**市**区高新区**大道3088****广场2层)8号开标大厅。”; 四、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商务条款“付款条件 (进度和方式):中标供应商将所有产品按时交货并开箱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30%)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的合同款项。中标供应商将所有产品按时交货安装调试并初次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发票金额为合同余款)、本项目****政府采购验收单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余款。(自收到供应商提供完整的付款材料之日起,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项目的付款)”,现更正为:“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100%的合同款,中标人同时应开具与100%合同款等额见索即付的****学校****银行、****银行、中国银行、****银行****银行开具,保函有效期至少开具1年及以上)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担保函》赔付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交货、逾期交货、****公司解散、破产等情形。 3、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存在无法获取资金的风险。如因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获取贷款资金,投标人需无附加条件的同意采购人取消采购项目或终止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同时,投标人自愿承担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放弃一切索赔的权力。” 五、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答疑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696号
联系方式:0791-****3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红谷滩区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公馆写字楼19栋406室
联系方式:0791-****8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梅、聂亮、范丹萍、李鹏
电话:0791-****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