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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2025****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下午18:00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书面向****反映。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申请复检,需在公示期内向****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56-****755
附件:**县2025****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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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县2025****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