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915U/202305-00012 | 信息分类:选址意见书 | |
| **** | 生成日期:2023-05-18 | |
| 东自然资规函,2023,152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县**江路建设工程**西路-撮镇路、太子山路-长江东路)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县**江路建设工程**西路-撮镇路、太子山路-长江东路)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取得****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县**江路建设工程**西路-撮镇路、太子山路-长江东路)立项调整的通知》发改投〔2023〕30号)项目代码:****)。该项目涉****社区、中心社区、对河社区、定光社区。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依据《划拨用地目录》,项目用地拟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无影响该项目建设的不利条件。
项目占地面积6.1997公顷,总投资27019.34万元,实施道路总长约1408.12 m,道路规划红线宽46米。道路建设分为两段,西段西起**西路、跨越店埠河、**撮镇路,长约657.81m;东段西起太子山路、跨越定光河、**长江东路,长约 750.32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交通、雨水、污水、给水、电排、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总面积6.199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8767公顷其中耕地3.9565公顷),建设用地1.0276公顷,未利用地为0.2954公顷。
项目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县店埠镇FDDB-1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6.1997公顷,道路总长1408.12 m,依据《**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中《**省道路用地控制指标》,该项目用地指标应≤7.0406公顷,故该项目用地符合标准。
五、项目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
六、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27019.34万元,并已承诺按规定将征地补偿、土地报批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政府需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等有关工作。
七、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店埠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沿线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八、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情况
项目建设前应征求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意见,需符合应急、消防等各方面要求。
九、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根据《******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文件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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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