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矿山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水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区矿山企业排废秩序,****政府《****政府关于**市**区矿山排废区选址布局论证报告的批复》(贺平政函〔2021〕89号)同意在黄田镇里宁村设立黄田镇十四沟规划排废区。贺****公司按程序提交材料,申请取得黄田镇十四沟排废区建设和安全责任主体资格,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人情况:贺****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廷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0MA5KEXWQ73,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经营范围:石材开采;石材、石材制品、石材工艺品、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持有**市**区黄田镇十四沟**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451********6730117534,有效期:2019年6月30日至2033年11月30日。
二、排废区情况:黄田镇十四沟排废区,申请面积为25.5667万平方米,位于**市**区黄田镇里宁村(详见附件2),在黄田镇十四沟规划排废区范围内,规划面积34.09万平方米,设计库容200万立方米,拟用于十四沟**石矿、大庙山**石矿及周边新设采矿权(详见附件2)矿石废渣的规范统一排放。
三、公开征集日期:2025年10月27日-11月4日
四、如对申请主体及有关事项有异议,请通过纸质版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通过信件方式反映的,来信请寄至:****(桂隆贸易大厦E座),邮编:542827;通过电子邮件反映的,请发至邮箱****@163.com。(联系人:任华华,联系电话:0774-****965;传真:0774-****782)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黄田镇十四沟排废区区位图
2.黄田镇十四沟排废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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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