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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MB0Q48219R-201806-00147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18-06-15 | |
| 合发改资环,2018,600 | 有效性:有效 | |
| 2018-06-15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三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市城乡建委:
你委《关于审批****三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函》(合建办函〔2018〕9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关****办公室的审查报告》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610.38吨标准煤,等价值3921.12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1297.44万千瓦时、柴油7.01吨、天然气2953.59立方米、水23569.51吨。项目m=0.135≤1,对**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通过节能评估,项目年总节电122.03万千瓦时,年节约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49.98吨标准煤,等价值367.32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955.03吨。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在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2、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函告项目有关事项,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