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污泥处置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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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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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污泥处置**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污泥处置**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县污泥处置**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监理项目 **** **省**市**区福喜路7号1号楼12层1227号 850,000.00 评审总得分:94.5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标段:******县污泥处置**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监理项目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合格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小莉、孙莉娜 、李珊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公司。
收费金额:15,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不通过名单及原因:无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监督部门:****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电 话: 0371-****764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咸平大道北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8****2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2号楼16层1601室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37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371-****0001



附件下载:******县污泥处置**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监理项目-成交公告.pdf
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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