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9062T/202409-00021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4-09-30 | |
| 环建审,2024,7018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
你单位报来的《********医院项目》及要求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经营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经审核,本项目系租赁**省**市庐****花园18号商铺。项目经**市****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项目东侧为凤淮路;****商铺中墅地产;****花园11栋;****花园小区绿化。项目一层拟设接诊厅、诊室1、诊室2、美容室、化验室、犬住院部;二层拟设诊室3、手术室、猫住院部1、猫住院部2、处置区、DR室;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建成后可达到接诊量1500只次/年(其中手术量300只次/年)、美容量1000只次/年和寄养服务量200只次/年的服务规模。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或改变经营内容。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为保护周边环境质量,项目单位必须做到: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及动物笼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氯片缓释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花园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本项目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动物粪便及尿液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保持住院部门窗关闭,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库保持密闭,避免废气、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3.空调外机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宠物管理,采取安装隔声窗、不过夜等有效措施避免宠物扰民。
4.动物废毛与动物粪便消毒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动物尸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灭菌灯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建设单位应在院内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相应台账,贮存区应进行分区堆放,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
6.该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不涉及辐射放射范围。项目单位若建设相关内容,须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等规定,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管理及督促落实工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经营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地表水南淝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类标准;
项目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相关规定。
2024年9月30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