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9062T/202404-00003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4-04-03 | |
| 环建审,2024,7006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建设工程项目》及要求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经审核,本项目经**市****委员会立项(庐发改投〔2023〕36号,项目代码:****)。项目地块已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环境局和****规划局****环境局关于《**区大杨产业园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备案函,文号:合环土函〔2024〕14号)、(****规划局关于《**区大杨产业园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备案函,文号:合自然资规函〔2024〕238号)。项目位于**市**区**路与双水路**东南角,项目区东侧隔大杨店路为**区乐富强**湾项目部大楼,****医院北区,西侧为******公司,南侧为兴港和昌湖畔云栖小区。占地面积约62.95亩,总建筑面积约5.499万平方米。项目拟**教学楼、科技楼、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报****图书中心)室外运动场地、楼顶光伏、地下车库、幼儿活动单元含音体室、兴趣教室、室外运动场地、景观绿化等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投资为3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或改变建设内容。
二、为保护周边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现场管理:
1.排水实施雨污分流体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依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应采取物料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料场遮挡、洒水、废弃物及时清运、车辆进出场冲洗等多种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3.施工期夜间禁止产噪设备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产噪设施位置,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缓施工噪声影响。
4.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管理。项目不设弃渣、土场,废弃土方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理。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二)运营期需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体制,雨水进入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化学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医疗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风道达标排放。
3.合理布局项目内部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实验室废物及校医室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
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等规定,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管理及督促落实工作。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地表水南淝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要求。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有关规定。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排放标准
一般性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
2024年4月3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